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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莱芜公积金可用于贫困生付学费 民工租房

发表于2009-09-20

新快报讯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山东省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政策,对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提取等方面进行改革。其中一些突破在全国都是创新。

新政策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增三种情况提取公积金:一是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普通大学的(含在读学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上大学期间的学杂费,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用;二是为减轻借款人还款负担,可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三是进城或进各类园区农民工,可以凭相关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发表于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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