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7月10日收楼总结

发表于2004-07-11
7月10日上午,总共有11户业主参加了这次收楼活动,开始气氛还是良好的,当我们总结出“18点”问题需要发展商书面签收时,发展商拒签。下午,我们继续和发展商交涉,可是还是没成果,其间又有数户业主加入我们的战团。迫于无奈,我们请来了律师,律师同志说,除了消防是经过验收合格之外,其他尚未验收,可以帮我们打官司。
   根据合同规定,我们找到了销售主管杨小姐(比较靓女那个),向她们提出让发展商提出在本周二给答复,看是否能就“18点”发展商和业主间进行一次磋商(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出现问题,先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再起诉法院),如果发展商对拒绝与我们协商或协商不成功的话,下一步,发律师函。
发表于2004-07-11
全力支持!
发表于2004-07-11
huishao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风范值得夸奖!
发表于2004-07-11
十分感谢辉少为大家做出的贡献!敬礼!!!!!
发表于2004-07-11
太可怕了,那还能收楼吗
发表于2004-07-12
我也被那帮混蛋气晕了!
我觉得我们直接打官司算了,如果发律师函对方不理睬我们也没有办法。
起诉的话,看对方的反应,如果他们愿意谈的话,就由他们支付我们的诉讼费。如果没有这个意愿的话,就继续诉讼。
我建议以延迟交楼为起诉理由,要求对方立即交楼并支付违约金。这样的费用应该不是很大。我们自己也可以打官司,都不一定要请律师的。
我之前也出过几次庭(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不是律师身份),我觉得这个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大。
发表于2004-07-12
大虾,请你把18点详细列出来,我准备加入你们的展团,和大家共同进退,让狗日的发展商尝尝我们的利害!
发表于2004-07-12
我准备明天起草一份起诉书,请大家提提意见
发表于2004-07-12
支持dayi2004!
发表于2004-07-13
发展商根本就不具备收楼的最基本条件!大家都不收,一起等律师意见。事情还能向正常方向发展。
建议大家集体收楼。等坛主消息。
如果只顾着自己先住进去享受,以后倒霉的还是自己了。
大家都听号令吧!
诚信发展商,我们坚决拥护他!不良发展商,一定能打倒他。他们不是想省钱而不顾业主利益吗?那我们就把他罚得“身败名裂”!
邪恶永远都是在在美梦中开始,恶梦中结束。
此话献给“还看不出好坏的发展商”。我相信你们是优秀的,但是如果“逆天行事”,我们会“替天行道”的。再说了,如果你想赚钱,就合法的赚阳光钱;如果不想守法,什么钱不能赚啊,一定在广州的市中心搞一个“不名物体”。不是给广州抹黑吗?2000万广州人都不会饶恕你。
其实,可能比这还要严重。。。。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