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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业主维权是一颗自主的种子

发表于2015-05-10

业主维权是一颗自主的种子

尽管人们相信“邪不压正”,尽管大家承认业主维权的意识提升了,但很多人还是没有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途径。业主维权为何如此艰难,业主自治究竟应该从哪里突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中国“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副理事长陈幽泓从宏观层面给出了深入解答。

时代周报:产生业主维权这种行为的背景是什么?

陈幽泓:从住房私有化开始,就会有维权。你如果有私产,你就要维权,但住房私产跟其他不一样,不光是个人私有的部分,还有与人共有的部分。而且中国大多小区都是成片开发的,这一片就变成由私人来治理了,可这群人互相不认识,用社会学的术语,是个“生人社会”,可大家要管这个社区的事,这就是社区治理。在社区治理中面临的不仅仅是个人维权问题,还包括社区事务。

时代周报:从维权最开始发生到现在,我们的社区自治情况发生了哪些变化?目前中国城市社区自治处于怎样的状态?

陈幽泓:我国社区自治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全国除上海情况特殊外(由政府出面,像建居委会那样建业委会),其他城市有业主组织的比例一般在20%~30%。很多地方,社区的法定组织、法定权力主体是空缺的。

社区治理对中国社会是个根本的变化,让中国由国家管理一切的社会变成了这样一种社会。要懂得如何管理这样一个社会,是需要时间的。这一两年,虽然业主、社区治理出现了很多矛盾,但社会、政府都在关注,而且提供了一些合法性的基础,比如新版的《物权法》。在其中,对业主和社区治理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不管怎么说,它奠定了一个基础。去年十八大,又把基层群众自治列入我国四个基本制度之一,跟党和人大的制度相提并论。因此可见,从政府、立法的角度来说,给予了基层自治一个合法的地位。

时代周报:广州有律师提出,业主斗争不能停留在街头斗争的低层次,而要去影响立法过程。您怎么看?

陈幽泓:这样的事情很多。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是把业主维权作为一个个人维权,而是作为社会先进的阶层在行动。业主群体非常智慧,做了很多工作,试图影响立法、政策。我们研究中心递交的全国人大正式接受的就已有4个议案了。

时代周报:您觉得现在的维权环境怎么样?

陈幽泓:宏观环境不错,《物权法》和其他法律基本上搭了一个架子,虽然离具备可操作还差得很远,但较以前有了标志性的改变。

但微观环境(具体到每个小区)还是很差,有几方面原因,首先,小区的人很难做到齐心协力;二,利益相关方,如开发商、物业公司这样的商业机构要采取行动,比一个“生人社会”、一盘散沙容易得多,这就会对业主维权产生很多障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地方政府,会因为经济利益的缘故,在利益冲突方之间,如业主和地方商业、经济之间把握不好平衡。而且最基层的地方政府,对业主组织是否可靠,能否管理好自己的事务,目前看来是有怀疑的。我个人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也会有怀疑。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地方政府和业主组织之间没有处于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

时代周报: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即便是富人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面前都显得非常弱势,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陈幽泓:我把业主叫做“优势”群体,不考虑是弱还是强。他们都是专业人士,很多人本人就是律师、建筑师、记者,如果他们真要维权,会是比较成功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社会这么多群体,业主维权最引人注目的原因。

我认为真正的弱势群体根本维不了权,起码是中产阶级,有一定知识、技能的群体才能维权。他的维权会帮助这个社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帮助弱势群体,给他们树立一个榜样。所以很多人都说业主组织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先行者。

如果仅仅从一个组织来说,业主组织通常弱于商业组织,包括开发商,这主要在于其组织能力。

时代周报:政府在解决业主维权纠纷方面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做?应该秉持怎样的一种姿态?

陈幽泓:从政府、法院来说,北京判了很多关键性、标志性的案件,北京的政府在指导物业小区纠纷的时候,轻易不敢犯错误,因为犯了错误就会判它输。但外地我很少听说有这样的案例。可能有法院不按法理判案,这我只能说需要过程。

另外,权力是自己争来的,会有贪污腐败的法官,我们可以做的就是不放弃。

时代周报:广州一个小区曾经出现了有一批年轻的维权积极分子,但后来都沉寂了,现在由一些退休老人来开展维权,而这些老人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拉锯战中也显得身心俱疲,维权的道路似乎越走越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幽泓:这是业主的组织能力问题,组织能力要可持续。解决这个问题要靠组织建设。现在业主组织建设还是不够,如果能用代表制之类的制度来建立一个比较稳定的组织,情况相对会比较稳定。

我看到很多小区,有的很优秀的领袖失败了,又出现新的领袖,就像在看一部历史。就像古诗里说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就像是一颗民主自治的种子,会种到人们心中,到一定时间、条件它会成熟。

发表于2015-05-11

法治社会,目前还是做梦。

发表于2015-05-12
引用:600028石化在2015-05-11 08:11:15写道:
3楼

法治社会,目前还是做梦。

 我们要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发表于2015-05-12
引用:600028石化在2015-05-11 08:11:15写道:
3楼

法治社会,目前还是做梦。

 我知道您在说这话的时候心在流血。但我们不能

发表于2015-05-12
引用:600028石化在2015-05-11 08:11:15写道:
3楼

法治社会,目前还是做梦。

引用:落日熔金2012在2015-05-12 09:32:14写道:
5楼

 我知道您在说这话的时候心在流血。但我们不能

     能不心寒吗?就说业委会筹委会的资料提交这事,反反复复,一波三折,让人不得不怀疑职能部门就是要故意拖到新业主收楼日期的到来后,逼迫组织者额外增加几百份新业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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