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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主题:关于校旧房

发表于2004-12-10
作者:mengxing 发表时间:2004-11-23 17:02:14 
 请问:以前买下的房改房能否转买给本校职工?若能,条件、手续如何?若不能,为何?今后如何解决想卖房和买房的职工?
发表于2004-12-10
编号 姓名:房产管理中心 时间:2004-11-24 15:00:43 
1 内容:  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
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 2、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 3、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 4、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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