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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 依法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发表于2007-09-08
张律师:
    您好! 我买的房子合同约定为120平方米,今年6月交房,但今天去看房时发现设计严重变更:三房两厅变为两房两厅,面积变为120平方米,据开发商说是为了留足消防通道,但他们没有按合同约定在设计变更10日内通知本人.我现在不愿意要这套房子,除依法退房外,一般还可追究开发商哪些违约责任? 特向您求助,先谢了.
张旭锋律师解答:
    您既然不愿意要这套房子,那么首要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解除合同;其次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您所购买的商品房是三居室的,必然是出于您个人追求和家庭生活的需要,由于开发商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面积一致的情况下将三房两厅变为两房两厅,导致您在支付不低于合同房屋价款的情况下无法实现原有的合同目的,因此您要求同开发商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即便开发商不同意解除,您可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解决,法律会支持您的。 
    其次,根据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第二款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第三款规定“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结合您购买房屋的情况看,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无论是否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都应该给您通知,由于开发商违法上述规定,没有依法及时通知您,所以您既可以要求解除同开发商的合同,还可要求开发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背了法律规定,对此,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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