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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监管落地P2P如何应对?

发表于2015-07-21

今年7月12日,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期正式公布。

《指导意见》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一部监管条例,有望为该行业奠定总的运行基调,划出不能触碰的红线。根据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透露的信息,《指导意见》的总体原则是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根本出发点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监管内容的几大板块为:

 1.管理注册资本及相应杠杆

P2P平台的注册资本门槛一再成为相关监管部门的讨论焦点,而对于该行业的注册资金门槛设定多少为宜?尽管现在监管部门仍未对此明确表态,但之前闭门会议后呼声最高的3000万注册资金门槛或将洗掉一大批小平台。同时,出于对金融行业的资本管理要求,若届时出台P2P的存量杠杆管理规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P2P业务的发展态势,实现良好稳定发展

 2.限制融资额度

P2P属于另一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也是当下社会惠普金融的典型代表。设定适度的单笔及单户融资额度上限或许能体现P2P本身的属性,同时也是使其区分于传统金融的良好办法。而讨论细则中的单笔100万上限及单户500万上限一时间引来争议,多数人认为该金额不能满足较发达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去担保化

 

P2P平台去担保化一直是P2P监管里的焦点话题,目前平台的主要担保模式为平台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为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担保,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P2P平台提供担保的,只能是具有资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经过审批可以从事融资性担保的小贷公司,也就是说,那些资质不合格的机构在P2P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的担保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而另一方面,目前的P2P平台担保模式基本都是一般责任担保,即,在发生违约时,只有在确认借款人完全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才会赔付,因此如果遇上"老赖"或找不到借款人等情况,担保公司是没有责任赔付的。

同时,目前很多P2P平台的借款成本已超过30%,远高于传统金融。而目前第三方机构担保收取的费用通常在5%左右,担保机构的分润增加了平台的运营负担,抑或会吞噬投资人的收益。笔者认为,去担保化不是降低投资的安全度。一方面,P2P的本质应该是信息中介,其可以通过最大程度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信用度,另一方面,P2P作为投资理财渠道的一种,其本身有别于银行存款,平台投资者自身需要提升投资中的风险鉴别能力,并遵守投资理财中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规则,找到适合自己风险承受力的理财产品。

    4.杜绝期限错配

P2P里的期限错配是指平台将一个期限较长的项目拆分成多个短期限的标发布到平台上供投资人投资。该类操作通常引起的后果就是P2P行业里常说的资金池,而另一方面,这样也可能会给平台带来流动性风险。例如,当一个平台将一个原本一年的1000万借款项目,拆分成1个月,3个月,6个月的标,可能产生两种结果。第一,由于投资者的投资期限长短不一,在借款期限复合的情况下,平台所融得的资金可能已超过1000万,这部分多出的资金便形成了资金池。另一种情况,由于单一的标的变成了多个标的,原来一个项目的风险也演变成了多个项目并存的风险,换句话说,只要其中一个标未能发出去,便会形成流动性风险,平台为了缓解流动性,或会"以新换旧",发行新的标的,从而形成庞氏骗局。

期限错配的影响在于其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恶性循环,为了保证P2P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从监管入手,从根本上杜绝P2P平台的期限错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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