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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番禺区部门关于亚运城问题有关回复

发表于2014-10-31
标签:业主 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 

广州市番禺区群众路线平台回复:(要点)

 1.亚运城2.8元物业管理费,是广州市最高限额,管理质量是否达相应水平,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给以评价。

 2.如果亚运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尽快成立,组织业主投票,只要超过3分之2的业主不满意,就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招标书,重新招标物业管理公司。

 3.业主委员会代表,会同亚运城居委会,可以与新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物业管理内容、质量与相应价格的制定。

 4.业主委员会可以定期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情况。


发表于2014-10-31

目前媒体村和运动员村住的业主比较多,但按照2/3的业主通过原则……需要等到整个项目都收楼之后才能选出业委会才能决定这种大事么?

发表于2014-10-31

广州亚运城已经成立了业委会了吗?

发表于2014-10-31

业委会哪有那么容易,很多都被物管操作了

发表于2014-10-31

新的物业管理法规定,除了业委会可以炒掉物管之外,开发商拿预售证之前还要公开招标物管,但总觉得真正实施起来很难

发表于2014-10-31

管理质量是否达相应水平,应该由业主委员会给以评价……评价这些东西很主观的,谁又来给标准呢?

发表于2014-10-31

一切都以业委会为前提

发表于2014-10-31

重新招标的物管公司就能保证比现在的好?

发表于2014-10-31
fqdl,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番禺区部门关于亚运城问题有关回复”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0-31
信合物业被信合房地产绑架,完全为他们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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