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发表于2014-09-22
标签:标准 申请 条件 户籍 手续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的人员须在12月2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等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参保登记申请。

  据了解,2015年度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22元,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参保登记规定包括:一、农村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二、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民政、残联人员、农村户籍人员除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三、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四、计生部门资助人员,在户籍所属镇街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民政、残联部门资助人员,由所属镇街民政和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住院、指定单病种、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含急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2015年度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28万元。此外,大病医疗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无需另外缴纳费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支付限额最高可达18万元。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