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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暂行办法》5月正式实施 业委会只要5人就搞掂

发表于2014-04-02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历经两次征求公众意见,《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破解业委会成立难和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办法》提出,建立业委会多轮补选制度以及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增加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由于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了解不多,经一轮投票选举的委员往往不能达到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议事规则约定的人数底线,导致业主大会反复投票而不能形成决议,无法产生业主委员会。为解决该问题,《办法》创新建立了多轮补选制度,并规定选举产生的委员人数达到5人即产生业主委员会。

为解决物业服务费调价程序不完善的问题,《办法》明确了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专项审计、公示公告、多数业主表决、救济途径等程序要求,以维护业主权益。同时,还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收取手续费、水电周转金等费用,不得中断用户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

发表于2014-04-02

以后业主发短信就可以投票决定事务,太好了,太人性化了

发表于2014-04-02

这个新办法太给力了,赞!

发表于2014-04-02

以后还可以建电子投票系统,业主不需到场也可投票。很不错,与时俱进。

发表于2014-04-02

太给力了!好美的业委会什么时候建立起来?

发表于2014-04-02
河边稻草人,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物业管理暂行办法》5月正式实施 业委会只要5人就搞掂”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4-11

好美的业委会建起来没有?

发表于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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