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以后业委会有希望自己管理物业维修金啦
- 发表于2014-09-03
什么时候花都可以实行就好了,期待啊
- 发表于2014-09-03
由我们业主自己说了算,太好了,以后可以用来修电梯什么的
- 发表于2014-09-03
天河和荔湾的小区开始试行了,看看他们试行得怎么样?
- 发表于2014-09-03
放权减政,把属于业主的钱和管理权还给业主,越来越人性化了
- 发表于2014-09-03
现在媒体一出报道,过两天就有改善措施,速度怎么那么快?
- 发表于2014-09-03
是不是早就要改政策,媒体报道只是吹风而已?
- 发表于2014-09-03
自从习大大上来以来,做了很多有益民生的实事,真心点赞
- 发表于2014-09-03
直子花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以后业委会有希望自己管理物业维修金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4-09-03
从试点到推广怎么也得好几年吧,不过这也是个好消息。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正在重启完善修订的过程,并已进行了局部征求意见,未来有望向社会正式公布。
广州目前有130亿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至今绝大部分仍然处于“沉睡”状态,使用率只有1%。根据正在重启修订的《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专项维修资金未来拟划转小区业主大会实行“直管”。对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将由业委会负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自行实施或委托物管实施,也可向物管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广州拟在天河和荔湾等区域选条件较成熟的小区试点业委会“直管”专项维修资金。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新规
一、使用:采用电子表决等形式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和电子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
二、:可以用于购买国债和定期存款
未来业委会可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存放小区的专项维修金,并且以业委会为账户名开立专户。在保证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规定用于购买国债和定期存款。
三、救命: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件时刻申请紧急使用
当物业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的,组织实施单位可申请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