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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果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是否会天下大乱

发表于2013-09-24

  无论你是4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的房,到了收楼的时候肯定难免已经消耗了一定的年限。尤其是公寓盛行的今天,大部分公寓仅仅只有40年的产权。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究竟是选公寓还是住宅,除了从角度来看,也难免让人犹豫不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70年后的产权问题有望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框架之内,提出了三大设想

——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正如目前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频频暴露一样,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国家的土地权除了集体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权与个人房屋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因而必须找到国家和业主“共赢”的方式。


——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但是国家机器不会我们的,会剥削,但不会致死,所以不要太担心。


发表于2013-09-24

我觉得不会天下大乱,它会剥削我们,但不会让我们都走投无路了


发表于2013-09-29

没错 尤其是公寓类别的

发表于2013-09-29

还有旧楼改造的

发表于2013-10-29

就是啊

发表于2013-11-06

没啥的啊 越秀大把啦~


发表于2013-11-06

不了解啊

发表于2013-12-02

肯定不会啦~~

发表于2013-12-02

奥园这个品牌的公寓好吗,是这个品牌都是公寓比较多呢,还是说这个公寓好?没怎么了解过,想找人来说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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