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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准妈妈们和即将成为准妈妈们的一个贴心的服务——孕期体重增加的标准

发表于2013-09-09

结婚是一道坎啊!从此以后,各位JMS升职升地最快。从“新娘”一夜之间直接成为了人家的“老婆”,新旧有别啊!各位JMS在顿觉鸭梨山大的同时,不得不感慨万千!!!

可这都不是事儿,关键是婚后的要做贤妻良母,“贤妻”一说,倒是见仁见智了,只是这个“良母”嘛,首先就得有个宝宝才勉勉强强算数。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见古人是睿智的,一针见血的提出了新娘以后的人生目标,神马“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的都是浮云,只有诞下子嗣才是王道啊!

 


在此,仅为各位准妈妈们和即将成为准妈妈的JMS提供一个贴心的服务——孕期体重增加的标准。

 

发表于2013-09-09

没有控制好体重的飘过,至今还是一个减不下去的胖妈咪!

发表于2013-09-10

原来是这样子啊,增加体重总共是在24斤左右吧,学习了

发表于2013-09-10
引用:玲珑心1在2013-09-09 15:46:27写道:
1楼

结婚是一道坎啊!从此以后,各位JMS升职升地最快。从“新娘”一夜之间直接成为了人家的“老婆”,新旧有别啊!各位JMS在顿觉鸭梨山大的同时,不得不感慨万千!!!  可这都不是事儿,关键是婚后的要做贤妻良母,“贤妻”一说,倒是见仁见智了,只是这个“良母”嘛,首先就得有个宝宝才勉勉强强算数。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见古人是睿智的,一针见血的提出了新娘以后的人生目标,神马“上得了厅堂,下得了....

 头等大事啊,生儿育女,还记得采访不看父母违法时间中的那位大爷么?大爷说:30岁不结婚才算违法,该判刑,言下是有一颗多么想抱孙子的心啦!

发表于2013-09-10
引用:玲珑心1在2013-09-09 15:59:37写道:
2楼

    碍于当下国情国策,一般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宝贝,那么势必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啦!各种海补也应运而生了!!!!  在这一严峻的情势下,各位爱美的JMS发愁了,适当增加营养是必须的,但也不能使体重无限制地增加啊!因为孕妇体重过重会增加许多危险的并发症,如慢性高血压、妊娠糖尿病及胎儿过大和难产等,剖腹产的比率也会相对增高,而手术及麻醉的困难度、麻醉后的并发症及手术后的伤....

 这可真是一个标杆啊,森森的刺激了偶,好吧,这个以后就是我的目标了。

发表于2013-09-10

这个真是为准妈妈量身定做的!

发表于2013-09-11
引用:玲珑心1在2013-09-09 15:46:27写道:
1楼

结婚是一道坎啊!从此以后,各位JMS升职升地最快。从“新娘”一夜之间直接成为了人家的“老婆”,新旧有别啊!各位JMS在顿觉鸭梨山大的同时,不得不感慨万千!!!  可这都不是事儿,关键是婚后的要做贤妻良母,“贤妻”一说,倒是见仁见智了,只是这个“良母”嘛,首先就得有个宝宝才勉勉强强算数。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见古人是睿智的,一针见血的提出了新娘以后的人生目标,神马“上得了厅堂....

 楼主言语好犀利啊,不过我喜欢,嗯嗯,先收藏啦。

发表于2013-09-11

生孩子,想着就有点恐怖,我看很多人体重增加的很离谱啊!

发表于2013-09-11

回头告诉我那怀孕的姐姐,一天别吃那么多了!

发表于2013-09-11
玲珑心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准妈妈们和即将成为准妈妈们的一个贴心的服务——孕期体重增加的标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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