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收楼要查看的文件有哪些要注意的有哪些】

发表于2010-01-09
1. 在规定的时间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
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C、《竣工验收备案表》;D
业主还可查看面积实测表和管线分布竣工图 ( 水、强电、弱电、结构 )
 
2. 购房者会同物业看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验房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等等;
3. 购房者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4. 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发出交房通知单给业主;
 
5. 购房者再次会同物业看房,没有问题,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和《入住交接单》,商品房交付完成。
 
:   
1 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2 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验房的标准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规范,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就极为关键。
  如果大家有关于房屋质量以及收楼程序有问题都可以跟帖讨论或者致电020-82316106咨询我们!
 
发表于2010-01-14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