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新规定~~番禺无电梯住宅物管费不得超过1元/平米
- 发表于2006-04-06
- 发表于20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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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 发表于20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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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于“为民所想”,制订了指导价,企业不遵守你的标准,政府拿人家怎么着没?
民众上诉到政府,政府说“我们这只是指导价,具体标准是你们与企业协商解决”,呜呼,白忙活一场!
- 发表于20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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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整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 发表于2006-04-06
就是,说了跟没说一样
- 发表于2006-04-06
政府能不能干点实在的事情啊,简直说了跟没说一样,他们拿纳税人的钱上班就干点这样的事情吗,毫无实际意义!!
- 发表于2006-04-06
物业管理重在物有所值,如果没有这个价值,就算它要五毛我也会心疼啊
- 发表于2006-04-06
如果弄出个满意社区,出行方便,楼巴便捷,安全文明\礼貌热情的,多交点我都愿意呢!
- 发表于2006-04-06
不实在~
各位野猪要注意拉,千万别要多交冤枉钱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