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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规定~~番禺无电梯住宅物管费不得超过1元/平米

发表于2006-04-06
发表于2006-04-06
以下是引用小超哥在2006-4-6 9:30:06的发言:



什么意思?
发表于2006-04-06
以下是引用小资的猪在2006-4-6 9:30:4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小超哥在2006-4-6 9:30:06的发言:



什么意思?

政府出于“为民所想”,制订了指导价,企业不遵守你的标准,政府拿人家怎么着没?

民众上诉到政府,政府说“我们这只是指导价,具体标准是你们与企业协商解决”,呜呼,白忙活一场!
发表于2006-04-06
以下是引用小超哥在2006-4-6 9:40:4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小资的猪在2006-4-6 9:30:4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小超哥在2006-4-6 9:30:06的发言:



什么意思?

政府出于“为民所想”,制订了指导价,企业不遵守你的标准,政府拿人家怎么着没?

民众上诉到政府,政府说“我们这只是指导价,具体标准是你们与企业协商解决”,呜呼,白忙活一场!


同意.  整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发表于2006-04-06
就是,说了跟没说一样
发表于2006-04-06
政府能不能干点实在的事情啊,简直说了跟没说一样,他们拿纳税人的钱上班就干点这样的事情吗,毫无实际意义!!
发表于2006-04-06
物业管理重在物有所值,如果没有这个价值,就算它要五毛我也会心疼啊
发表于2006-04-06
如果弄出个满意社区,出行方便,楼巴便捷,安全文明\礼貌热情的,多交点我都愿意呢!
发表于2006-04-06
不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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