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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荔港南湾项目公建配套调整的申请可能不会通过

发表于2015-10-28
标签:建设 配套 申请 

今天收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信访复函。


摘要如下:

  经查,2015年4月8日,我委原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现改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荔湾区局”)根据建设单位关于荔港南湾项目公建配套调整的申请,以穗规函[2015]2417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对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荔湾区局在批前公示期间收到您提出的听证申请,因拟不同意调整方案,故电话与您沟通推迟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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