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信访复函。
摘要如下:
经查,2015年4月8日,我委原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现改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荔湾区局”)根据建设单位关于荔港南湾项目公建配套调整的申请,以穗规函[2015]2417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对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荔湾区局在批前公示期间收到您提出的听证申请,因拟不同意调整方案,故电话与您沟通推迟召开听证会。
今天收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信访复函。
摘要如下:
经查,2015年4月8日,我委原市规划局荔湾分局(现改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荔湾区局”)根据建设单位关于荔港南湾项目公建配套调整的申请,以穗规函[2015]2417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对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荔湾区局在批前公示期间收到您提出的听证申请,因拟不同意调整方案,故电话与您沟通推迟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