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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6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出炉!增城从化有房加10分被指区域不公平

发表于2016-10-18

好消息好消息!2016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出炉了!在这份2016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新增2类人可加分,另外还对5项加分条件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买了增城从化房子的购房者们,你们内心窃喜了吗?不过也有人指出,区域积分不同有损公平原则,你又是怎么看的?






10月17日,据广州市互联网信息 室官方微博@中国广州发布消息,10月1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和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悉,广州市从2011年起每年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实施积分制入户,这是广州第二次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经过两次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办法”和细则在2014年版的基础上,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持“居住证”时间长短纳入


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将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长短进行,修订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


据了解,此项修订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以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则为在广州长期做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入户畅通渠道,激励来穗人员真正在广州“安居”、“乐业”,体现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有关精神。


2、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


明确在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10分。


此项规定目的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为高新企业吸纳技能人才。


3、新增“职住区域”导向指标及分值


(1)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积10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不超过20分。


(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


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过加强引导实施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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