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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物业管理公司

发表于2006-09-30
如果物管就关于车位问题不能起码保持中立,我建议,在成立业委会后,撤掉现在的物管公司.
发表于2006-10-02
支持!现在物业需对卫生环境差、电费公共分摊过高、工作人员滥用业主的水、电等问题作解释。如不能通过,应该以投标方式更换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发表于2006-10-02
大多数人心声.好!
发表于2006-10-03
同意!这是什么物管公司啊?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你向他提意见,他睬你都傻,当你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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