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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地花园业主能告赢番禺房管局吗?

发表于2004-02-17

大家关注:广地花园业主能告赢番禺房管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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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z.fang.com  广州搜房网 2004-2-16 16:23:00 
 
  
广地花园业主罗先生状告房地产商一案于本月12日在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该业主将番禺区房管局列为第二被告,引发了整个房地产业界与传媒的广泛关注,毕竟在广州,业主状告房管局是前所未有之事。连日来,不少业界人士均对此发表意见,有人表示不明白该业主缘何要将房管局告上法庭,也有人质疑小业主能否告赢作为政府权威管理部门的房管局,更有人表示,即令告赢房管局又有何用?一时间议论纷纷,致使事件关注度骤增。 

告赢房管局有多大“胜数”?

罗先生状告番禺区房管局一事最令人关注的一点是: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能否打赢这场官司。据了解,很多房地产业界人士都认为“希望不大”,而且还有不少人建议尽量不要与政府部门“对立”。房地产专业人士韩世同便表示,广地花园事件虽然番禺区房管局有负“连带责任”之嫌,但要告赢房管局估计可能性不大。不过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有关报道,却发现目前在国内,业主状告房管局之案件“胜数”很大。

 
记者搜索到29起状告房管局之案件,结果发现:告赢房管局的总共有18起,占总数约62%。有关案件发生最多的城市是北京,占了总数近1/3。其中比较出名的有“丰台18业主状告房管局胜诉”以及“中海雅园业委会告赢房管局”等。当然也有房地产商甚至物业管理公司告赢房管局之案例,例如福建“福州海景花园状告房管局”等以及广州翠湖山庄“旧管家”升恒房产公司告赢天河区房管局之案件。

由此可见,只要有充足的法理依据,而房管局确实存在有工作失误或渎职甚至是行政无作为,不管是消费者还是房地产商更或者是物业管理公司,都可以状告房管局,而且,告赢房管局也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样“不可想象”。

告房管局为了什么?

广地花园业主罗先生状告广地花园发展商,并将番禺区房管局列为第二被告。对于缘何要将房管局列为被告,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地花园出现“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的恶劣事件,番禺区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纵使是工作人员“失误”,房管局也应当承担有关责任。罗先生表示,希望此举能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但罗先生并没有透露是否会要求番禺区房管局承担经济责任。不过,有业界人士则表示,即令告赢房管局,但法院判决房管局赔偿经济损失的可能并不大。

记者了解此前状告房管局的有关案件,结果也发现,此前告赢房管局的众多案件都没有涉及到要求房管局赔偿经济损失之举。分析此前有关案件不难发现,状告房管局主要是因为房管局工作上的不细致、不到位。如丰台案件就是因为房管局未尽到审查职责,没有对房屋面积进行核对,就盲目确权并发放了房产证,房屋实际面积缩水,从而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中海雅园案件也是因为房管局没有将雅园业委会寄送的材料给予备案,没有尽到指导、监督的职责,导致了小区的混乱。法院的判决也只是判令房管局改正工作,重新履行职责,而没有涉及有关经济损失的赔偿。

为此,有业界人士表示,罗先生状告番禺区房管局,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信会如愿,但即令告赢房管局,倘若要求房管局赔偿经济损失,可能性不大。

广地事件暴露了什么?

广地花园业主罗先生的代理律师——暨南大学资深教授王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法院公正判决,他对告赢房管局持有足够的信心。王河表示,广地花园事件涉及200多户业主,其情况别说在广州,即令在全国来说都是极为罕见的,目前有关事件业已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的广泛关注,他认为有关方面应当对此案件加以高度重视。王河还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罗先生应当得到“双倍赔偿”。

抛开诉讼,仅就事件本身来考虑,近年来在广州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理想华庭、丽景台、广地花园等等楼盘“重复抵押、一房多卖”事件频频爆发,是否说明目前执行的房地产预售、鉴证制度存在有不尽人意之处?

广东宇全律师事务所黄小陶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便表示,他对广地花园业主状告番禺区房管局事件并不很了解,但广地花园“重复抵押、一房多卖”情况如此严重,在全国也极为罕见,这一恶劣事件的发生,暴露出现行的房地产预售、鉴证制度确实存在漏洞,以致频频被不法房地产商所利用,并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黄小陶建议,希望通过此事,有关各方能认真检讨现行商品房预售、鉴证制度的问题并尽快加以完善,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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