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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么好???

发表于2005-11-05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追究房地产登记开发商和政府部门责任 
 
2005-11-3 14:53:31 
 
广州的房地产市场中,“一房多卖”、“重复抵押”时有发生,老百姓买房因此常吃哑巴亏。昨天(11月2日)下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草案)》(下简称《草案》)时,常委会秘书长杨永弼等建议,应在《草案》中加入相关条款,追究开发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

杨永弼在发言中提出,针对“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的问题,在目前提交审议的《草案》中有关法律责任部分,并未看到相应的处罚规定。他说,出现“一房多卖”和“重复抵押”的情况,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其次,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也有责任,“这买卖都是你批准的呀”!遗憾的是,针对这种情况的有关法律责任并未出现在提交审议的《草案》当中。因此,杨永弼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的具体条文当中,明确要追究开发商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的责任,同时规定如何补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法规,不仅只为方便自己的管理,更不是从开发商利益角度考虑,制定这部法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
 
http://www.gdcic.net/FDC/Default.aspx
发表于2005-11-05
发表于2005-11-05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我的双眼保持着眺望,我的双耳仔细
聆听,唯恐疏忽错过。后来才发现,那些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
......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说得是呢。。。
发表于2005-11-09
当今社会,做什么都不要做老百姓!
发表于20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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