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要居安思危!

发表于2008-04-12
强烈要求物管公开小区的电子摄像的使用情况!
前段时间,小区出入口的车辆刷卡坏一个月了,进出的车如入无人之境.保安有时侯光凭判断就认定月保车辆而不加盘问,有时就只是随口问是否月保就放行.这样的管理不能说不到位,起码对于别有用心之人来说.但是万一小区车辆被盗,那责任该谁负?就算小区摄像是全天候监控又如何?更不用说,保安监控系统是否真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了.我怀疑,我确实怀疑,毕竟一年前本人暂放于门外的东西很快就被顺手牵羊了,要求保安看摄像录像,结果......
发表于2008-04-12
本人曾经听说有这么一件事:一辆车被发告票,称在外市出现超速,但事实该车没有出过广州市,是套牌车的所为。交警处要车主提出证据,据说其中之一就是可以拿小区停车记录的摄像录像去,但由于该小区的监控是有名无实,所以也只能先交罚钱了,请有车之士跟进跟进。
发表于2008-04-12
发表于2008-04-12
发表于2008-04-13
关于监控摄像,之前有跟进和要求过,在前段时间也看到过有工人在检修摄像头,打听之下是在检修线路等,晚上散步时候也特地转道去过监控室(物管原办公地址隔壁),也是有人在值班.其实,设备是固定的,关键在于人.

关于维权事宜,有需要的话可以加我的QQ:554636196 (请说明维权)
发表于2008-04-13
支持
发表于2008-04-14
每月交的300元是车辆保管费还是停放费?
管理处要负责车辆保管吗?
发表于2008-04-14
管理处把太极,简直耍得出神入化!!!
发表于2008-04-14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