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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武汉江岸房屋租赁税流失千万元 7成租户未办

发表于2009-09-18

全市清查发现约7成租户未办税;政协委员建议严查严惩逃税者

本报讯(长江商报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周自进)出租房子需缴5%左右的“房屋租赁税”——这一颁布多年的法规,在武汉执行得十分尴尬,去年仅江岸区房屋租赁税就流失上千万元。近日,武昌区政协委员王永柱提交提案,建议规定出租方必须填写“纳税申报表”,严查、严惩逃税者。

江岸区九成房屋租赁税流失

2001年国家颁布相关规定后,杭州、南京、武汉等地相继开征房屋租赁税。

根据武汉市地税局2009年最新规定,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在2000元以下按租金的4%征收房产税;2000-5000元按5%征收房产税、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上征税比例为6.88%。而商业门面、写字楼等非住宅出租,则以5000元为分界点,以下按月租金14.1%征收,以上按19.9%征收。

而据统计,去年江岸区一年的房屋租赁税仅征收200多万元,约九成、达上千万元的税款被逃掉。“全市的情况可想而知。”王永柱说,武汉流动人口多,租房需求旺盛,越来越多的人投资房屋租赁市场,甚至以租养房,但相应的税收管理跟不上,既造成税收流失,也不利于市场的规范运行。

房产中介也未听说要缴税

近日,记者走访了武昌区、洪山区的30位房东,其中29位明确表示“从没听说出租房子还要缴税”,只有1位表示听说过,但从未缴过。

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的肖小姐,在鲁巷附近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出租2年了,月租金约1200元。对于房屋租赁税,她跟大多数被调查者的反应差不多:“没人问过我这个问题,缴给谁啊?”

房东不知晓,租赁方更是一头雾水。在丁字桥合租两室一厅的小蔡、小王说,要缴税也该是房东去缴,他们只管交房租。

更让人意外的是,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对房屋租赁税也知之甚少。顺驰丁字桥店一名姓王的置业顾问说,她在公司工作4年了,第一次听说出租房子还要缴税。她所在门店登记的房屋租金大多在1000-2000元/月,有的别墅月租金甚至上万元,但没有一位房东主动咨询过缴税的事。

建议严查严惩逃税者

事实上,武汉市地税局从去年初开始对经营性房屋出租进行清查,8个月清查租户10.2万户,出租户中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达7万余户。

针对这种“无意识”的逃税现象,王永柱委员认为,除了加大对房屋租赁税的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还应该在制度上保障,比如公安、房管、工商、街道及居委会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房屋租赁代征网络,同时为租赁房屋建立档案。

王永柱提出,可借鉴外地经验,要求出租房屋必须填写《房屋出租纳税申报表》,“定期检查,对逃税行为从严查办,从重处罚,还可以对房屋租赁税征缴情况定期公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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