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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管差劲,“炒掉”它!

发表于2010-07-12

物管差劲
“炒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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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魏新颖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番禺钟村锦绣生态园小区数百业主集体抗议小区物业管理(见上图,朱文海摄),表达了希望成立业委会、炒掉物管的强烈愿望。过程中,警方到场维持秩序,街道、居委会等部门介入协调。

业主抗议:要炒差劲物管

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锦绣生态园小区门口,现场已经聚满了抗议的业主。不少人高举着“黑物管”、“乱收费”的牌子,并且不时喊出“换物管”的口号。据了解,该小区业主此番集体维权抗议,是对小区物管———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各种收费管理问题的宣泄。

卫生差;保安不尽职,经常失窃;设施烂了不维修,只会收钱;消防设施全部不见了,有人反映是被保安卖了;出入人员不管;这都是在场业主集中诉斥物管的几大问题。

业主陈先生称,他自己就试过在小区一个月内丢了3辆单车,物业管理得非常差劲。

近段时间物管曾发出通知,拟提高小区的停车费,从每月的80元涨至每月150元,涨价幅度令业主们大为不满。业主何先生这样说:“不是说不能涨价,但物管的服务水平要跟得上才行啊”。

物管声明:并非无牌无证

有业主表示,前段时间,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被媒体曝光,踢爆其物业管理资格证书久未年审早已失效,属于无牌无证。对此,东华物管方曾作出声明称,并没有提升物业管理费用的计划,2001年该公司被国家住建部评定为全国首批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并颁发了证书。

东华物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新相关法规上有明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不需要进行年检,只需要到期后继续评定其资质即可。所以公司绝对并非无牌无证。

公司也知道该小区业主对他们存在诸多不满,公司在管理上也确实存在很多不足,对此会作出整改。

居委协调,物管承诺整改

在现场,居委会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前一天晚上已经组织了几名业主代表和物管方开会,沟通协商,物管公司也承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同时,在他的建议下,业主们选出了几名业主代表跟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

发表于2010-07-12
业主们,团结起来呀!
各位尊敬业主,为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用,请团结起来,不然的话,会集体受欺负。
发表于2010-07-12
权利从来都是要通过斗争才能获得。

      春晖闲庭有业主问:“小区内的别墅为何不交管理费?”仁信物管主任说:“‘别野’不属于春晖闲庭,所以可以不交物管费。”(够野的啦吧?)可是,我们知道,别墅的保安、清洁工都是物管聘请的人啊,你说这物管是不是荒唐啊? 各位业主,如果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交了物管费,而且一直在乖乖地交,那您就在养活着别墅的人和大部分不交费的人,就要和大部分人一起勇敢地站出来,联合抵制具有“三级资质的物管收取一级服务费”的野蛮做法。如果您没有交物管费,那你就是明智的! 团结才能抵制一切不合理的遭遇。

       春晖物管仁信公司以己过期和失效的物价局批文,擅自提高物管收费,涨价缺乏依据,依约必需执行按每方每月一元收费。经法院查实:“春晖闲庭小区确实存在治安状况较差、环境卫生情况欠佳、房屋共用部分设施缺乏维护,车辆乱停放等现象”。现仁信物管又公开向业主挑战:违法违规,擅停业主用水用电,请广大业主密切注意物管的骗人把戏,乘胜追击,揭露其骗子嘴脸,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和谐的春晖闲庭小区。
发表于2010-07-13

物管差劲“炒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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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魏新颖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番禺钟村锦绣生态园小区数百业主集体抗议小区物业管理(见上图,朱文海摄),表达了希望成立业委会、炒掉物管的强烈愿望。过程中,警方到场维持秩序,街道、居委会等部门介入协调。

业主抗议:要炒差劲物管

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锦绣生态园小区门口,现场已经聚满了抗议的业主。不少人高举着“黑物管”、“乱收费”的牌子,并且不时喊出“换物管”的口号。据了解,该小区业主此番集体维权抗议,是对小区物管———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各种收费管理问题的宣泄。

卫生差;保安不尽职,经常失窃;设施烂了不维修,只会收钱;消防设施全部不见了,有人反映是被保安卖了;出入人员不管;这都是在场业主集中诉斥物管的几大问题。

业主陈先生称,他自己就试过在小区一个月内丢了3辆单车,物业管理得非常差劲。

近段时间物管曾发出通知,拟提高小区的停车费,从每月的80元涨至每月150元,涨价幅度令业主们大为不满。业主何先生这样说:“不是说不能涨价,但物管的服务水平要跟得上才行啊”。

物管声明:并非无牌无证

有业主表示,前段时间,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被媒体曝光,踢爆其物业管理资格证书久未年审早已失效,属于无牌无证。对此,东华物管方曾作出声明称,并没有提升物业管理费用的计划,2001年该公司被国家住建部评定为全国首批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并颁发了证书。

东华物业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新相关法规上有明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不需要进行年检,只需要到期后继续评定其资质即可。所以公司绝对并非无牌无证。

公司也知道该小区业主对他们存在诸多不满,公司在管理上也确实存在很多不足,对此会作出整改。

居委协调,物管承诺整改

在现场,居委会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前一天晚上已经组织了几名业主代表和物管方开会,沟通协商,物管公司也承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同时,在他的建议下,业主们选出了几名业主代表跟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

发表于2010-07-13

物管差劲“炒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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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7-13

最高法:妥善审理11类案件

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护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南方都市报  2010-07-02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11类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的案件。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11类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的案件

    “转方式”期间或引发各类纠纷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从一定时期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可能导致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为大量发生,最终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很大部分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

    针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妥善审理以下11类相关案件: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案件;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城乡结构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服务领域的各类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相关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案件;农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各类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各类环境保护纠纷案件。

    严打侵吞拆迁补偿金等行为

    意见还对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提出了相应的司法应对措施。比如在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案件中,要求准确把握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稳妥处理相关刑事案件。在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要求正确认定消费合同效力,依法认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无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城乡结构调整引发的各类案件中,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意见还对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涉诉信访等工作也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加大调解力度,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业主岂能被物业要挟

用断水、断电作为“杀手锏”,借以逼迫业主,物业有权去停业主的水和电吗?他们这样做合法合理吗?
在不少物业人员眼里,对不及时缴费的业户,他们有断水断电的办法,虽然粗暴但对催费颇为好使。还有不少人认为,用水用电用物业当然要缴费,对不缴费的业户,断之有理,天经地义。
其实不然。断水断电虽管用,但无论什么原因,物业方都无权去断业主的水电。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居民有义务缴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如果用水用电人不缴费,供水供电人可以断水断电。不难看出,断水断电权,是供水供电人的一项重要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有权断水断电的一方,只能是供水供电人,而不是物业公司。当然,有不少物业公司接受供水供电人委托,向居民收取水电费,但这不意味着物业方等同于供水供电人,断水断电权,不能随着“委托收费”而发生转移,物业公司更不能借用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去胁迫业主缴纳与水电无关的物业服务费。
一方面,如果物业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好服务,业主就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如果业主接受了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而不缴费,物业方可以通过协调、仲裁、法律等途径解决。如果物业以断水断电的违法手段来强行收费,一旦打起官司,已经先输一招,不仅难以讨回应得的物业服务费,也许还会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
国务院出台了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条例》首次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管理企业”到“物业服务企业”,词汇的变化,清晰表明了物业公司的新定位,即物业企业的性质是服务而非管理。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是作为“管家”来给业主服务的,而不是来管制主人的,更不是断水断电的。显然,“管家”断了“主人”的水电,是对自己角色的误读。词汇的变化,对物业方来说,也是一次转变观念、提升服务质量的机遇。只有真正从“管理”中解脱出来,变“管理”为“服务”,物业企业才能靠有效的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的尊重和信赖。

发表于2010-07-14
春晖闲庭的物业管理人员多次放出很话 :不管服务好坏,这1.95元/方是一定要交的,我们Y老板会有办法的。!我物业天天都在小区,有的是时间耗你,你业主耗得起吗?我们物业不怕“治安”事件发生,保安可以在派出所内生活15天,你业主敢在那里生活1天吗?
发表于2010-07-14
春晖闲庭的物业管理人员多次放出很话 :不管服务好坏,这1.95元/方是一定要交的,我们Y老板会有办法的。!我物业天天都在小区,有的是时间耗你,你业主耗得起吗?我们物业不怕“治安”事件发生,保安可以在派出所内生活15天,你业主敢在那里生活1天吗?
        仁信物管杨老板如果真的那么牛,政府又都管不了,那只有靠自己!靠我们这些不愿做奴隶的人民了!
发表于2010-07-14

广东规定突发事件发生4小时内要发布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黄金时间四小时内向媒体发布新闻。”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守进昨日上午在全省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目前都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新闻发言人对记者采访“零拒绝”,今年是亚运年,要大规模培训新闻发言人。

据介绍,该《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文远竹

全省聘请记者在内2.5万名基层信息员

在新闻发布会上,各路记者围绕突发事件采访受阻、问责官员复出、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如何选派等热点问题纷纷提问,省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一解答。

记者:传染病、禽流感等重大事故一旦发生,我们曾经碰到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向外通报,甚至瞒报。我们记者采访也经常遭到阻拦。省政府对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纪家琪(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任):一方面我们目前在全省聘请了包括新闻记者在内的2.5万名基层信息员,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突发事件的信息;另一方面按照《条例》规定,建立起信息平台体系,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求逐级上报,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在两个小时内上报省政府,敏感信息还可越级上报,此外还要求各地、各单位捕捉新闻媒体报道中相关的信息,关注境内外网站登载的苗头性信息。对瞒报、漏报等行为可进行处罚。《条例》规定,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某些地方政府确实存在阻拦记者采访的事情,但有时候收到信息要核实再发布,并不是故意瞒报。像2008年冰雪灾害,广州火车站挤死了一个人,我们凌晨一时还开了个发布会。

官员行政记过 半年后期满可正常使用

记者:媒体曾报道过因突发事件问责被处分又复出的官员在广东会否出现?

杨绍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责任评估、考核已很健全。至于受处分干部复出的个别情况确实存在,这会根据这些干部所犯错误而定。如果判刑或“双开”肯定不会再复出,但如果是行政记过,半年内不能提拔,但半年后期满可正常使用。有些基层干部处分过期后,安排他们到别的部门工作,这也是给干部以出路,不违背现行组织、人事规定。

现场指挥官出现指挥失误要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现场指挥官怎么选派,要承担什么责任?

纪家琪:以前历次突发事件,都暴露出现场指挥官缺失这方面的缺陷。按《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建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官。如是重大的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派出现场指挥官,可能是省长,也可能是副省长或有关职能部门的牵头人。如是较大的突发事件,便是地级以上市政府派出现场指挥官。

现场指挥官与各级政府领导的关系是:各级政府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现场指挥官协调不了的问题,解决其解决不了的困难,调动其调动不了的救援力量,所有官员都为他服务。这是美国、加拿大都推行的做法。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现场指挥官如果出现指挥失误,承担主要责任的肯定是现场指挥官。

新闻发言人对记者采访要“零拒绝”

记者:能否现场公布几个重要部门的新闻发言人的电话?

李守进(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广东省2006年就率先在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他们的电话在南方新闻网、广东省政府网上都有公布。只是随着人员的调动,需要进行一些更新。

我们要求新闻发言人对记者采访“零拒绝”,今年是亚运年,要大规模培训新闻发言人。

广东应急亮点

1.全国第一家应急管理学会将于本月20日在广东挂牌。

2.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钟南山等便成为“非典”期间的应急专家。

3.在全国率先推动成立了唯一一所应急管理学院——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可招收应急本科专业。

4.发起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区域性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发表于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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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北京金隅7090小区近6000名业主愤怒了。
    金隅7090社区业主代表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开发商在售楼时信誓旦旦地承诺,凡是购买金隅7090小区的业主,子女都可以就近到著名的史家胡同小学通州分校就读;而且开发商还告诉购房者,金隅7090社区还被评选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但是业主入住接近1年时间,不仅子女就近入读的希望成为泡影,这个所谓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也让他们生活极为不便。
    名校变为水中花
    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她决定购买金隅7090社区时,就是看重了开发商所宣传的就近入读史家胡同小学通州分校。记者走访了解到,史家胡同小学是北京公认的名牌小学,其通州分校评价也很高,且学校与7090社区仅一路之隔。
    在北京,一所知名学校周边的房价要明显比别处高。李女士说,当初开发商一直强调业主子女可以就近到史家胡同小学就读。根据几位业主代表的抽样统计,整个小区超过1400套住宅中,有大约七成业主都是冲着史家胡同小学才决定购买在他们看来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金隅7090小区。
    业主很快发现,尽管学校近在咫尺,他们的子女却被学校拒绝接收。学校的理由是,金隅7090小区开发商没有向通州区教委缴纳教育配套费。无奈之下,业主们只能让子女去离家数公里之外的村办小学入读。
    康居不成反闹心
    同时,多位业主向《国际金融报》反映,这个康居示范工程中“很闹心”。
    王小姐回忆说,开发商为了参评康居示范工程,在小区规划设计了很多太阳能路灯。但是很多太阳能路灯安装在绿化树下,光照不够,晚上光线暗淡。开发商不得不重新在地面挖沟走线,再装一些电灯。
    更让业主们不满的是停车位。部分业主代表反映,开发商承诺小区将提供800个车位,甚至还承诺地下车库将采用国际先进的双层立体停车位设计,这也是该小区能够获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亮点之一。但一直到现在,业主们也没有看见立体车位的踪影。相反,小区内全部地面与地下车位,加起来还不到400个。
    开发商承诺的超过1000平方米的幼儿园,建成后一直不能投入使用;承诺的完善商业配套,到现在只有一家小型超市,诊所、休闲、娱乐等设施几乎为零。“如果我要买菜,要去十几里外的集市上去买,而一周只有一次集市。”李女士抱怨。
    《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多次联系金隅7090小区开发商总经理黄安南和副总经理王新光,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卢元强 实习记者 虎长春 邱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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