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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物管和居委会发起的涨物管费的投票事宜

发表于2013-10-10

各位芳邻:


   近期物管在涨物管费方面做了许多动作,这些动作都是在没有和业主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找居委会为它背书然后由物管来实施的,虽然它的诉求并非完全不合理、虽然它的方案包括它引用的相关条文也合法,但它在实施这个方案的过程是非法和诱导性和欺骗性的!

  讲它非法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物管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按照他们公示的程序上门发放表决票,而是诱导性和欺骗性地问您的意见,比如和您讲许多人都同意涨但不告诉您多少人同意、再和您讲10年都没有涨了现在物价这么贵等等,如果您持反对意见他们记录后就会离开并且不会发放表决票给您,如果您同意那就会给表决票让您填并且马上回收,或者如果您假意同意并且拿到表决票填写不同意后他们也马上回收!

  从他们公示的程序是应该这样:他们上门发放表决票然后由业主在10月1日到14年的1月25日期间去居委会的票箱自行投票,事后公开开票等。所以他们现在这么做就是非法的,这样做为他们造假提供便利,因为他们可以用两种方式造假:一是找人更改您的反对票,二是让监票人将反对票唱成赞成票(因为他们找的四个监票人我们大家都不太认识,是否和雅居乐有关系我们并不清楚,我们每一栋都有雅居乐的人入住),这个方法在最近的一个保利的楼盘成功实施并且涨了50%左右的管理费。


所以我们现在呼吁:


  请大家在拿到表决票前先不要表露意见,请他们先给表决票给您,可以当场填写上您的意见,但不要交给他们,告诉他们您要行使您的权利自行去投票!然后如果您是赞成的请您移步自行去居委会看看情况再投票(因为投票箱可能并没有如他们规定的那样放在居委会,而是在物管),如果您是反对的就请您保留表决票不要去投,等他们要开票的时候再去现场或委托其它业主去现场表示您的意见!

发表于2013-10-13

   我觉得以上的办法不一定能令人放心地保证投票能准确地不被人为扭曲地展现各业主的意向,我们应该在物管未造成事实前向物价局反映, 物管单方面去组织业主对是否涨物管费表决不公平, 要求由业主和物管联合操作,1.双方协商拟出投票事项, 2.由两方共同向业主发放表决票,3.发出的表决票都作一式二联的登记,由业主代表和物管各执一联,留作点票时核对。4.确定投票和开票时间,共同监察投票、封箱和开票。如果我们不在表决结果未出来前就先向政府主管部门指出其不公正之处, 等受操纵的结果出来后才反对,容易被人曲解或误解为是输打赢要, 是少数不愿服从多数。我们应努力去把对涨物管费的表决做的公平公正, 让人无机可乘。

 

发表于2013-10-15

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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