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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2岁老人为买粽子盗伐林木 人世间的无奈岂止一粽子?

发表于2013-06-13

6月11日上午10点,永州市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承包的杉树林里,有人正在盗伐树木。接警后,该局刑侦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违法嫌疑人竟是一名72岁的孤寡老人。眼看端午将至,想着为孙子买些粽子尝尝,老人不惜铤而走险,盗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民警依法免除了对赵大爷的处罚,并拿出200元钱塞到赵大爷手里。一个72岁的老人,或许一生都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但为了给孙子尝粽子味道,而晚节不保,去盗伐林木,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幕。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恐怕老人是不会铤而走险的。 个粽子并不贵,可对于老人来说,似乎是一件很艰难的事。老人只有一个孩子,外出打工了,那么老了,却不得不去照顾孙子。留守老人照顾留守儿童,恐怕在一些地方属于普遍现象,对于他们,是不是该做些什么呢?

发表于2013-06-13

老人“买粽盗伐林木”,让人痛心,而这样的老人,或许还不少。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行了,在庞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们所做的远远不够。

发表于2013-06-13

老人“为买粽盗伐林木”,只不过是以相当尖锐的“悲剧”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才显得有冲击力。。。。

发表于2013-06-13

关心“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行了,在庞大的“留守人群”面前,我们所做的远远不够。

发表于2013-06-13

在情与法之间,我们除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之外,还需要“请为我们的良心交罚金”的担当与救赎。

发表于2013-06-13

当一个人为一块面包,一点粽子而不惜以身试法的话,那么仅高举法律大棒已经无以为效,此刻最为重要的是,不能无视其苦难的存在,充当单纯的执行者,还应成为救助者。

发表于2013-06-13

一个72岁的老人,或许一生都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但为了给孙子尝粽子味道,而晚节不保,去盗伐林木,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幕。

发表于2013-06-13

这是正能量!这样的民警,这样的林场承包人值得尊敬。这就是人文关怀。其实,最好该罚还是依法处罚,只不过罚款可以替他交上,然后可以再号召社会关怀,给老人适当捐助。

发表于2013-06-13

如果法律间参入亲情,那法律还做什么?如果法律间参入亲情,法律还严正么?应赏罚分明,罚完适当伸出援助之手。

发表于2013-06-13

想哭,仅仅是为了个粽子,对孤独老人群体的关爱缺乏,真让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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