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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求落實[2005}01號函的一些建議

发表于2005-04-15
   我個人認為:應該先給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新光地産及振興公司負責人,並約一個具體時間一起開一次業主會議,針對新光二期當前存在的新問題、遺留問題及物業管理問題,要求振興公司和新光地産妥善解决,並與業主一起创建文明、祥和的新光,提高整个新光城市广场的楼盘综合素质,营造优美的居住环境。若新光地産和振興公司負責人肯出席參加會議,具體問題可在會上細談,我想新光地産和振興公司的人員也會接受,不至於對此不瞅不睬或承諾參加後到時不見人影。若倆公司再採取回避或拖慢的態度,我們就真的老實不客氣,自己開會討論具體做法並採取必要的行動還以顔色。我覺得,新光二期在廣州荔灣區稱得上是環境較好且檔次較高的名盤,而新光人應該是有禮貌、有度量的,在處理問題有自己的原則和良好的方式。最後提請新光地産和振興公司經營者要懂得什麽是誠信、什麽是尊重、什麽是禮貌。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新光城市廣場肯定能成為廣州市荔灣區一個最具知名度、最有代表性的樓盤,居住在新光城市廣場的每一位業主都會因此而感到開心和自豪!!!!!!
发表于2005-04-15
发表于2005-04-16
讲得好,希望能见到回应,
发表于200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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