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百姓已纳税,政府应提供公共服务不该再收钱”

发表于2007-10-31
“百姓已纳税,政府应提供公共服务不该再收钱” 

本报讯 (记者 朱丰俊 通讯员 穗仁宣)环卫经费能不能由财政支付,不再向企业和个人收取卫生清洁费和垃圾代运费?在昨日的广州市人大“创卫”工作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提出建议。 


环卫局长斥收清洁费不合理 



会上,不少街道办负责人抱怨,卫生清洁费收不上来,有些摊档和个人拒缴,财政对环卫投入太少,环卫工人工作无保障。对此,市环卫局局长吕志毅深表认同,他建议环卫经费要列入区财政预算。如果要收,也要收支两条线,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他还建议像收水电费那样直接从银行划账。 



吕志毅说,现在上海、北京都不收垃圾清洁费,我们收了20年还在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也非常赞同取消向个人和企业收卫生清洁费,建议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老百姓已经纳了税,政府就应该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而不应该再向他们收钱。” 



新思路:城管不能扣押财物 



来自荔湾区某街道办的一名基层干部表示,现在城管的工作很难做,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挨骂、被打是经常事。早一阵子有个城管队员还让人捅了一刀,直插到肺叶里,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创卫”以来,他们区被撕破衣服、刮伤皮肤的就有100多人,执法没有保障,让队员们士气很受挫。 



对此,市城管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也有同感,他称现在城管的地位很尴尬,从法律角度来讲,城管是事业单位,有律师就说,你们没有执法权去执法很容易被人告;但是政府又认可。不过,他同时也透露,市里对城管工作将有一系列的调整,目前相关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审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广州正在对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全国人大目前也正在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有一个思路,就是不能扣押财物。虽然还未最终确定,城市管理思路肯定要转变,怎么变,值得研究。(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2007-10-31
乱收费终于有人管了!
发表于2007-11-01
这只是提议...仅此而已.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