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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户型保有税’!

发表于2007-01-28
最近大户型保有税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开征的话,算算每年额外的支出。

以225方单位为例,假设购入时单价7000,则每年所付税款:

(225 - 120)* 7000 * 1.4% = 10290

发表于2007-01-29
这种不合理的税种不应该开征.也不会实施.是乱弹琴的家伙瞎折腾.
发表于2007-01-29
以下是引用yuhp21360在2007-1-29 11:04:33的发言:

这种不合理的税种不应该开征.也不会实施.是乱弹琴的家伙瞎折腾.
\
这种政策如果实施也应是针对政策后的购房者吧,否则不是没天理了
发表于2007-01-29
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也不错。
发表于2007-01-30
以下是引用夏日-阳光在2007-1-29 11:47:07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yuhp21360在2007-1-29 11:04:33的发言:

这种不合理的税种不应该开征.也不会实施.是乱弹琴的家伙瞎折腾.
\
这种政策如果实施也应是针对政策后的购房者吧,否则不是没天理了


希望如此。 如果拒缴的话,会如何呢? 毕竟房产证已出。。不知将出台的物权法上作何规定
发表于2007-02-02
应该按户人均住房面积测算征税才公平吧?
发表于2007-02-02
220平方住10个人和120平方住2个人怎么体现公平?
强征的结果是120平方以下房型涨价,最后政府再对此进行征税控制,导致房价再次整体上涨,亏了老百姓,肥了国家!
发表于2007-02-02
以下是引用深水快鱼在2007-2-2 17:03:35的发言:

应该按户人均住房面积测算征税才公平吧?


最近有种说法,人均免税面积为30平方。。。如此的话,要住7,8口人才能免税
发表于2007-02-03
想出这个政策的人估计脑子里进水了
发表于2007-02-03
诸位放心.提出这些可笑论调的多是些伪学者,穷秀才,吃饱了闲着拍脑袋发论文,挣个面子
但决定政策的是谁?还是官员! 有能力对社会负责人的官员,有几个是住小房子的?
所以,对那些瞎折腾的乱七八糟的提法,由它去说来说去,甭理它.
在和谐社会里是不会真的出现的.除非,"乱世临,妖魔兴".那就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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