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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噪音扰人堪忧;小区,投诉无果,可悲!!!!!!!!!!!!!!!!!!!!

发表于2013-02-18

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至深。某大型网站日前进行的一项噪音污染调查,高达98%的网友表示自己曾受到噪音污染,有约63%的网友表示在生活中受到了3种以上噪音污染。

日前,记者在东莞东部镇区进行调查,发现基层执法部门在噪音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权限不明晰、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等问题,以至于市民对于噪音骚扰普遍投诉无门、投诉无果或投诉难处理。

一问

为何投诉无门?

●案例一

有困难,找警察!有噪音,找谁呢?

临近期末考试,五年级的小华想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家里好好补补英语,却不想他所住的楼下有个工地时常通宵施工,搅得人心神不宁。

“嗡嗡嗡地响不停,像有一群苍蝇吵,还发出砰砰砰的响声,关上窗户都听得见,有时候连窗户都会震。现在我不仅看不了书,连觉都睡不好。”小华说,因为噪音太大,他晚上睡觉时,就在耳朵里塞两团棉花,有时凌晨三四点钟还被吵醒。

小华住在常平镇中心的一个小区,近段时间,小区对面的酒店扩建工程时常彻夜施工,小区住户对此颇有怨言。6月30日晚22:35,记者来到该工地,只见工地灯火通明,一台钻桩机正在施工,传出“嗡嗡砰……嗡嗡砰”的响声。记者来到小区5楼,楼下人声嘈杂,但工地噪音直敲耳膜。常平镇中心本是一片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商业区,早已习惯了噪杂氛围的住户却仍被工地噪音折磨得痛苦不堪,该噪音的“杀伤力”可见一斑。

为了让小华有个安静的复习环境,小华的母亲张女士不得不去有关部门投诉。可是,找什么部门?张女士的第一个想法是,“有困难,找警察”,于是拨了110,可警察说噪音不归他们管。张女士又想,噪音扰民,环保部门应该管吧,于是打电话给环保局,可环保局又说这是建筑工地的噪音,也不归他们管。张女士这下没辙了,“这噪音,到底该找谁呢?”

无奈之下,张女士登上了常平镇公众信息网,试着在“镇长信箱”里留言投诉。不久终于有了回复,回复方是常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该回复称,执法人员将对该工地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按法定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张女士这才知道,“原来这事儿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

权限不明晰宣传不到位

在记者走访中,几乎所有市民都表示,对于噪音扰民不知该向什么部门反映,“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于是市民常常感到“投诉无门”。

在我国,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音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音的防治。

虽然各个部门有明晰的权限规定,但由于宣传不足,大多数市民对此划分并不了解。加之在实际的执法中,一些基层部门又并未完全按照权限划分执法,更造成市民对于各部门权限的误解。

据某镇环保分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原先都归环保局分管,直到2007年,东莞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这两类的噪音防治便划归城管执法局分管。这位负责人说,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关乎民生,所以投诉也最多,但市民传统印象认为只要是噪音就该由环保局管,于是至今大部分人仍往环保局投诉。

“一般来说,我们会将这两类的投诉转给城管执法局,但有时市民不理解,不断地向我们投诉,我们也会去现场查看。”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分局接到几起小区噪音扰民的投诉,都曾前往现场进行噪音监测。

环保局或许是出于好意,但客观上却造成了执法权限的混淆,也加深了市民的误解。有市民表示,“这一次投诉,环保局来了人,下一次投诉,他们又说不是他们管,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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