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发商的嘴脸!
- 发表于2007-06-04
可恶!岂有此理
- 发表于2007-06-04
- 发表于2007-06-04
|
既然这样,那以牙还牙啦,去上班时,投票,回来不要投.
- 发表于2007-06-04
- 发表于2007-06-04
- 发表于2007-06-04
- 发表于2007-06-05
- 发表于2007-06-05
- 发表于2007-06-05
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该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上次也有业主的朋友过来看楼不知道看楼楼巴票的具体使用时间
建议开发商在以后有业主收楼的时候把以前做出过的相关规定以文件形式告知
另外,某些开发商和物业给我们业主的相关通知一没有争取业主的意见,二没有公布相关依据,这种规定对业主来说根本没有硬性的约束力。凭什么他们这些一不是政府机关二不是管理部门的人就是规则的制定人而我们这些真正的主人却只能听之任之??!!
上次也有业主的朋友过来看楼不知道看楼楼巴票的具体使用时间
建议开发商在以后有业主收楼的时候把以前做出过的相关规定以文件形式告知
另外,某些开发商和物业给我们业主的相关通知一没有争取业主的意见,二没有公布相关依据,这种规定对业主来说根本没有硬性的约束力。凭什么他们这些一不是政府机关二不是管理部门的人就是规则的制定人而我们这些真正的主人却只能听之任之??!!
由此想到了开发商可恶的嘴脸,当初买楼时就承诺小区提供的服务是很多,比如增加楼巴,开通接拨地铁的专线等等,等我们交钱买楼了,开发商就马上改变了嘴脸,一口推卸掉此前的承诺。更谈不上什么服务了,我们去办楼巴卡时好象在求着他们似的。事事以开发商内部的规定来剥夺我们应享有的权利(关于什么时候可以办楼巴卡,什么时候结束,对于我们新来的业主,怎么可能知道呢,要知道的是开发商贴出的告之通知是贴在停楼巴的地方,早已被雨水毁掉了。)开发商一点都不考虑业主的实际情况,态度生硬,让新业主们心凉凉,谁在敢干想身边的朋友同事推荐自在的房子呢?
更气人的时,当向开发商问及何时会增加楼巴时,那位开发商的代表—陈经理,既说:“我们没有取消楼巴,就算好的啦!“言外之意,增加楼巴是不可能的,不要想了。因为她知道,我们自在的业主们是很听话的,可以任人摆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