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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怎样交纳和使用?

发表于2005-02-05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怎样交纳和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原称物业维修基金)是商品房住宅的“养老金”,物业的维修、翻新都靠它。
(一)“专项维修资金”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将以往“物业维修基金”统一更改后的名称。广州市机关用房管理所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
1、交纳界限及交纳标准
(1)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后,购房者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在2003年8月3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的,且建设单位与购房者未在预售合同里约定由购房者交纳的,由建设单位按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m2,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m2的标准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物业总投资2%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按业主大会决定方案交纳。
(2)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9月30日前或者购房者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在2003年9月1日后的,由购房者按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m2,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m2的标准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购房款2%部分,由购房者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交纳。
2、交纳方式
(1)建设单位交纳。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交易过户(合同鉴证)手续前,按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国土房管局指定代管银行的指定帐户。
(2)业主交纳。购房者按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办理以下任一项手续前自行或委托他人缴付专项维修资金:1、收楼;2、交易鉴证;3、领取房产证。
(3)建设单位、业主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督促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予以公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摊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合理分摊维修费用,并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交纳方式。为了防止开发商及其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物业管理基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2003年年底出台相关政策,取消了原来规定的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缴维修资金的方式,今后业主可以自行到农业银行设立的维修资金网点办理交纳手续。建议 
    (1)手续:业主带购房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就可以自行到农业银行设立的维修资金网点办理交纳手续。交钱后有回执,开发商承认回执,视为交纳了物业维修基金。一个月以后领取一张由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出、类似银行公积金、储蓄卡的《广州市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卡》。通过这张专用卡,业主可以随时在农行系统任何一家营业网点的柜员机上,查询到属于自己名下的这笔基金数额,或者上广州农行北秀支行的广州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可以代交,也要身份证,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查询。建议业主自行缴交,不要委托开发商交纳,通常是有去无回。
    (2)经办银行(之一):广州农行北秀支行   地址:小北路133号  电话:83555531(专线) 83552096   83564762     83558097 

     (3)手续:
1、业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合同上有几个名字 几个原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记得多复印一份自己留底)。 
3、钱或有钱的存折。
地点:小北路农行北秀支行。 
你交钱后得到的东西:1银行的回执(马上就有)。2。维修基金帐户卡(一个月内办好)
交费时你要填写物业管理公司名称的。 
     (4)开发商拒绝。如果开发商拒绝,可以投诉到房管局去,大家遇到了什么跟所购物业相关的问题也可到房管局投诉,电话:83389108 传真:83369850;
(5)其他经办银行。广州有25家农行网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业务,小北路的农行是主办行; 办理程序如上各位所言,很简单;(与农行签署"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帐户申请表'' 如果在小北的主办行,签一式两分,在其他网点签一式三份;20天后可以办好,业主凭回执和身份证原件在办理网点领取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卡)
如下提供各网点电话地址给大家,方便大家就近办理;

北秀支行----------小北路北秀支行(粤纺大厦对面);83555531;
宜安支行----------建设六马路38好宜安大厦首层;83633920;
越秀支行----------西湖路95号(民政大厦首层);83341320;
德政北支行--------德政北路25号;83389478;
黄华支行----------东风东路555号(新粤海大厦);83858858
金鹰大厦办事处----北较场横路1号首层;83845365;
仓边办事处--------仓边路26号之一;83324977;
广仁路办事处------广仁路1号;(广仁路离北京路非常近);83352420
好世界办事处------环市东路好世界广场首层;83752583;
环市中路办事处----环市中路321号;83590781;
建设二马路分理处--建设横马路1号之三;83877458;
淘金支行营业部----淘金坑31号;83571608;
天河支行营业部----天河南二路38号首层;87504379;
林和西路办事处----林和西路1号国贸中心大厦一楼;38784909;
羊城支行营业部----东川路75号;83882885;
流花支行营业部----东风西路178号银农大厦(金融酒店对面,);81083468;
东山支行营业部----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金广大厦附楼;87787314;
城南支行营业部----昌岗中路239号;34332259;
芳村支行----------芳村大道西203号;81551960;
白云支行营业部----机场西乐嘉路61号春暖花园K座;86346743;
黄埔支行营业部----黄埔东路1-9号;82270485;
开发区支行--------开发区普晖村银贸大厦;82213846;
增城支行营业部----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9号;82755844;
从化支行营业部----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23号;87971101;
花都支行营业部----新华镇建设路32号;86881027;

以上具体内容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5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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