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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内广告收入归谁?

发表于2005-05-19
今年以来,海滨内部设立了几个广告栏.有谁知道这是谁设立的?管理处还是业委会?收入归谁?广告栏的照明用电肯定是大家分摊的!!!!!
发表于2005-05-19
最好归我
发表于2005-05-19
强烈抗议在小区内利用大家的资源进行广告宣传,尤其是前段时间张贴的极其恶心的医疗广告,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污染小区里的良好环境.
发表于2005-05-20
我觉得凡事要两边看,还没知道确切的情况,例如:是否真的有广告收入,电费怎样算等...就保持冷静

大家说的广告牌应该就是那个与灭虫灯连体的灯箱广告吧?撇开广告来说,多了几个灭虫灯对区内环境会有一定帮助,但希望设立这个东东的人出发点是为了业主着想吧
发表于2005-05-20
灭虫灯还可以,但是广告箱的灯光到晚上显的特别刺眼,与小区的整体灯光效果不是很相融合
发表于2005-05-20
我不反对装灭蚊灯,是强烈反对在广告箱中贴那些恶心的广告,特别是前阵了的那些医疗广告.象现在的这个信息时报的广告还可以接受.
发表于2005-05-20
[quote]我觉得凡事要两边看,还没知道确切的情况,例如:是否真的有广告收入,电费怎样算等/quote]
广告绝对是有收入的。广告商没那么傻,不收客户的钱就给他们打广告。更无良的是用了我们的地方,还要我们业主为他出电费。
发表于2005-05-20
养鱼说得对.
发表于2006-04-10
归菌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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