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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沙香港合作不包括土地“租借”

发表于2014-01-02

昨日,广州市政府举办第十八场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志英担任主发布人,此为陈志英履新广州市副市长以来首次担任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主发布人。会上,陈志英回应了“香港向南沙租借土地”、“专业批发市场管理难”、“中新知识城缺乏竞争力”等舆论热点问题,其中明确,南沙是粤港澳共同开发、共同发展、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与香港的合作方式有许多种,但不包括土地“租借”方式。

南沙新区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截至目前,港澳企业共500多家,总60亿美元。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香港区长官梁振英上月到北京述职,他向提出南沙新区的发展计划,要走澳门横琴的模式,为发展空间似乎已饱和的香港提供土地资源。

传闻是否属实?昨日发布会结束后,媒体就这一问题对陈志英紧追不舍。陈志英当即否认了传闻的“香港向南沙租借土地”这一说法,“肯定没有‘租借’这种说法,横琴也不是‘租借’,南沙开发与横琴开发不是一样的模式,需要具体研究推进。”

陈志英明确,香港只是想参与开发,“香港参与开发也是南沙规划里明确的,因为南沙是一个粤港澳共同开发、共同发展、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但怎样去开发合作,方式有很多种。”


发表于2014-01-02

其实咧,我个人觉得吧,说不租借,其实就是换一种说法而已

发表于2014-01-02

你想啊,香港都参与进来开发了,那收益肯定也是香港的啊,那其实还是用南沙的土地来产生利益啊,这不叫租借叫什么呢?

发表于2014-01-02

其实租借给香港挺好的,为什么不租?

发表于2014-01-02
引用:齐柳安在2014-01-02 17:00:32写道:
4楼

其实租借给香港挺好的,为什么不租?

 我觉得其实是租,但只是政府不愿意说这个词

发表于2014-01-02

用租借这样的词汇,感觉就会像香港还没回归前,被应该占用那样子啊

发表于2014-01-02

就像什么租界啊什么的那种感觉,哈哈

发表于2014-01-02

换个说法而已

发表于2014-01-02

发表于2014-01-02
引用:超级大爷1在2014-01-02 16:39:48写道:
2楼

其实咧,我个人觉得吧,说不租借,其实就是换一种说法而已

 说得对,只是政府不喜“租借”二字,这有殖民用语的色彩。其实香港作为三足鼎立的一方,完全有权使用部分区域的土地。陈也说了,“有些区域听香港的”,此话已透露了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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