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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此霸王条款,MBA国际寓的购房合同还值得签吗?

发表于2006-06-15
精明眼提醒你:买楼要仔细看清发展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比如:MBA国际公寓的合同里关于产权登记的内容:
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为业主办妥产权登记,若违反约定,业主不退房,开发商按自迟延之日起每日已付房价款的0.001%向业主去付违约金。(即:房价款45万元,赔偿金额则为4.5元。),准业主曾打报告给发展商申请协商修改此条款,半个月过去了也一直无任何回复,如此服务态度,如此霸王条款,您还有信心买楼吗?小心未来更多不合理事情困扰自己的生活,不要花钱买难受啊!
发表于2009-09-24
[Face021] 不顶不行
发表于2010-04-18
不顶不行 :rkz4k+^b
发表于20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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