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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搜狐广告大骗局看网络营销代理制的倒塌(原创)

发表于2006-03-17
近日,京城地产圈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搜狐的700万银子随着一个名为精英互动的广告公司莫名奇妙的来了次人间蒸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初,搜狐与精英互动签订了《网络广告发布合同》,约定由精英互动向搜狐支付广告发布费,搜狐为其安排在搜狐相关网站发布网络广告。双方的合作主要在搜狐的房产频道。但精英互动截至到2005年10月份先后共拖欠搜狐700余万元的广告发布费,搜狐曾多次向精英互动催要,后者却一直拖延未付。
    2006年1月,搜狐正式起诉精英互动,并立案。法院受理以后,却发现起诉状根本无法送达,因为:精英互动的前股东高腾峰、王斌已于05年12月9日将其股份转让给了田利斌、白发生,虽然搜狐的律师向工商部门查找到了田利斌、白发生登记的联系方式,电话却无法打通。而精英互动新登记的办公地址为建国门外大街6号院,早已拆迁,目前已经是中环世贸广场的所在地,也就是说,精英互动是伪造了一堆证件向工商部门重新登记了一个早已拆迁的居民楼作为假的办公地址,而此时的精英互动早已债务缠身,显然是早在为逃避债务蓄谋...

有人说,此事说明我国法制不够健全。企业经营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人说,此事说明房地产圈人心不古,大家都认钱。
    中国有句古话,一个巴掌拍不响。外部情况诚然是搜狐被骗的因素之一,但最根本原因恐怕还是搜狐的广告销售采用了代理所致。网络营销代理制最大的优点是铺的面广,且节约管理成本;缺点是无法直接控制渠道,沟通成本高,还款风险大。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网络营销服务如新浪、3721、21CN均采取了代理商渠道,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这些企业所面对的广告客户既没有地域的限制,也没有行业的限制,因此“铺面”便成为市场开发最重要的一环。而对于房地产网络营销而言,行业性和地域性限制了代理商发挥的空间,铺面的成本高,风险大,从根本上导致了搜狐焦 点 房产遭遇此次坏账。
    
    代理制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更深深地伤害了每一个网民的言论自由。有时候,您在搜狐论坛发个帖子经常会被无理的删除,而版主却并不知情。对不起,您踩了代理公司的尾巴!对营销代理公司来说,快钱是最重要的,网民的利益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咱过把瘾就死。。
    而对采用直销的企业来说,网民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形成微妙的平衡,只有重视网民,满足网民的需要才可以为公司钓来更多更优的客户。在房地产网络营销领域,只有重视网民的公司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反过来在市场竞争中也得以立于不败。
    今天您代理了没有?恐怕这就是搜狐雷峰塔倒塌的原因吧!

发表于2006-03-17
发表于2006-03-17
发表于2006-03-17
代理与直销原来还有这么大的区别啊? 看来在没有成熟的时候,还时对直销商打交通比较好.
发表于2006-03-19
一句话:搜狐亏大了!
发表于2006-03-19
好帖,好帖,要顶,一定要顶!
房地产网络营销是一种新兴的媒体工具,善用,必须还要知人,方能善用.代理和直销,就是最好的例证!
发表于2006-03-20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发表于2006-03-20
东西都有利有弊,代理制度产生坏帐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代理,搜狐、新浪又如何做到接近10亿/年的广告收入呢?代理产生坏帐,难道直接对客户,就没有坏帐产生吗?坏帐是商业社会的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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