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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落户”不实 临港人才依据政策可获加分

发表于2013-02-28

【新民网独家报道】日前,有认证用户称,在临港新城买房五年内可以落户。新民网记者在今日(2月28日)公布的《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三十条实施政策》中看到,相关政策明确:临港地区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中,工作居住在临港地区的人才可获专项加分。然而,并没有仅凭购房就能取得上海户口的任何规定。

记者注意到,《实施政策》中对于加强临港地区的人才集聚有6条专门规定。其中“人才落户”一项明确,临港地区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人才居住证;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中,对工作和居住都在临港地区的,可专项加分。 此外,相关政策明确,对经认定在临港地区工作的高端人才等,临港管委会会将其个人对区级的直接新增贡献用于奖励该类人员;对经认定在临港地区重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工作的特殊人才,临港管委会将给予每月600元至1000元的临港津贴。 而在住房保障方面,《实施政策》明确,临港地区将规划建设100万平方米“双定双限房”和200万平方米的“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入驻临港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购买上述公共租赁房,三年内均价为6500元/平方米;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可以购买“双定双限房”,三年内均价为7500元/平方米。此外,张江高科技园区符合条件人才也可以按照上述价格在临港地区购买“双定双限房”。(新民网记者 李欣)

发表于2013-07-22

好政策才能留人才,赞!

发表于2013-07-25

有吗?

发表于2013-07-25

政策决定一切啊

发表于2013-07-25

发表于2013-07-25

发表于2013-07-25

发表于2013-07-25

加分才有

发表于2013-07-25

发表于2013-07-25

积分入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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