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间窗台漏雨水,2003年入住以来每年度要报管理处来维修,今天再去管理处报维修,得到的答复是一经过了维修期,不予受理
- 发表于2006-08-11
至少诉讼要求尽保修责任。
- 发表于2006-09-04
维修的话经诉讼就可,或通知后自行维修,找KFS要钱,其他损失举证有难度,要想办法!甘律师,执业证号190105112225(广州律协网查询鉴别)团队合作,收费合理,保障委托人利益。擅长房地产、工程建设、合同、婚姻案件。
地址:广州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405
电话:13828491925、传真37660443
E-mail:ganyong11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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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6-09-04
- 发表于2006-09-05
不难!保修期是5年!
- 发表于200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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