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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3-28

“新国五条”楼市新政出台之后,连续10天达到楼市火暴井喷,无论一手还是二手,刚性买家卖家都抢在新政细则明朗之前疯狂购买!

市场虽然疯狂,买卖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谨慎,目前新政出台敏感时期,若有贷款货需赎契的交易应该规范时间问题以及交易途中产生个人所得税20%的争议。银行的流程时期不可能把握只能参照,建议在合同上注明:"若因该房屋买卖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三方均同意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中介费以及按揭费用,均如数无息退回。"
国五条广州新政细则预知:

1:出售二手房未满五年,个人所得税强制按据实征收,差额的20%;出售二房房满五年(非唯一物业)。能提供原产值**的,按差额的20%,未能提供**的按1-3%核定征收;出售二手房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物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非广州户籍在广州够普通住房,需提供两年以上个人缴税税单或两年以上个人社保。
3:取消原现有限购政策,允许广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进行二套改善型物业置业,原广州市户籍按原先政策执行。
4:对于办理委托公证过户的,办理交易时必须原业主电话方式和交易所确认。并承诺确实因该委托人有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如发现是变相性委托过户(注:用委托公证方式进行的交易买卖),则追究委托双方藐视国家调空政策的相关责任。
5:对家庭第三套物业开始征收物业税,按地段市场租赁估值年收入的2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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