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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提醒业户更新信息的温馨提示

发表于2016-01-20

尊敬的业主/住户:

为更好的服务业户、突发紧急情况能及时联系到业户本人,服务处提醒您将预留在服务处的资料(如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动请您尽快到服务处前台进行更改,更改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一手业主需携带身份证;

2、二手业主需携带房产证明及身份证;

3、租户需携带租赁合同及身份证件。

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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