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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纠纷问题的紧急报告

发表于2008-04-24
本人是广州市增槎路的恒丰花园的其中单位业主之一,我的物业已经取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9好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现由于该物业遭受外来势力非法侵入,非法装修,特向各单位反映情况.2007年12月,中威公司代理人带人到本人物业无理闹事,以中威公司转让房产时受诈骗为由,与本人委托管理该物业的广州泓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发生冲突.后经司法所,派出所,街道等部门的调节,双方同意产权纠纷应遵循司法途径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暴力解决,中威代理人也同意在正当法律途径解决前不强行闯如该物业!但是在本人取得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后不久,竟然出现了所谓的承租人,主张其与该物业开发商中威公司已于2002年12月28日签订了一份关于该物业的<商铺租凭合同>,该合同的合同期为20年,自200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0000元.该承租人据此没有经过法律程序认定其效力的所谓<商铺租凭合同>向本人要求履行所谓交付租凭场地的义务,在本人的坚决拒绝其无理要求后,该承租人即使派人员强行开锁,装修我的物业,这一强盗行径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利,使有关部门<恒丰花园>的冲突进一步恶化,本人认为,该承租人在其出示的与中威公司签订的<商铺租凭合同>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其有效性,具备强制执行力以前,强闯民宅,是一种公然侵犯行为,对方居然对我依法取得的房产涨明视而不见,而仅凭一张所谓的租凭合同就强霸占民宅,作为广州市民,我深感自身的人身及财产财产权利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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