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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子花园成立业委会的倡议书

发表于2009-06-16
各位尊贵的业主:
本人是太子花园的业主之一(职业为军队律师),太子花园地处G105大石飘峰路段侧(正在扩建至双向八车道),离新火车站仅五分钟车程,该国道旁规划用途为商业。太子花园报建时有32户左右,均为框架结构,统一外墙、小区内车道宽、楼距大;楼内的花园面积大、楼与楼之间排列有序。太子花园处于珠三角交通要道上,具有可观的市场前景和便利的交通。太子花园08年按现状的市场评估价在4500-5500左右,但实际变现价值不高,周边居民和外界鲜有人知其所在。
本人倡议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是,为了太子花园的现阶段正常使用价值和物业安全、为了太子花园近期的物业保值和长远的市场前景。不为谋利,本着公平、共利的原则,与各业主齐心协力,共创美好家园。
成立业委会要针对太子花园现状存在并期望解决的问题有:无太子花园大门和花园名牌、无物业管理、绿化无系统的打理和规划、用水用电的问题(现为专用变压器,因电房设施残旧、低压电损坏严重和负荷不足等问题无法直接由供电所直接抄表,现抄表事宜由红马公司人员处理。需要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电负问题和交接前的事宜。)共同决定是否要统一新的外墙、能否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装修和部分改建,使太子花园与时俱进。为了太子花园的人气,同时实现各业主物业的使用价值,可考虑委托业委会装修和代办出租事宜。
具体成立业委会的办法和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由五名以上的业主发起申请。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现本人期待各业主积极与本人取得联系,集思广议,共同做好太子花园业委会的成立等事宜。联系人:余小姐:13794323989,邮箱:hsxflower@163.com
 
发表于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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