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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规定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避免公摊争议

发表于2009-09-17
[提要] 昨日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已修订《城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或现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经适房两限房价格由政府在招标前确定,按建筑面积结算。无论按照何种计价方式销售,开发商都会根据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测算销售价格,并将测算价格在销售现场公布。专家认为,无论是建筑面积计价还是套内面积计价,对总房款是没有影响的。

政策解读:

[保障住房]-北京市明确经适房 限价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价 [独栋别墅]-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也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直接按套计价 [车位车库]-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也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

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按照新办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位、车库的预售、现房销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直接按套计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中所指的预售住房中,包括预售商品房、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后两类房屋首次按该办法计算。

据了解,为了落实新办法的实施,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场所、商品房坐落地显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够使购房人明确知晓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以及共用建筑面积处置情况。同时,开发企业还应当方便购房人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为此,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将对本辖区预售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售楼场所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违规开发商将被进行限期整改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施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

■释疑

按套内面积算避免公摊争议

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开说不清楚容易发生争议的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购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

此外,无论按照何种计价方式销售,开发商都会根据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测算销售价格,并将测算价格在销售现场公布,按套内面积销售虽然单价会上涨,但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因此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不会推高房价。

政策房价格由政府事前确定

经适房和两限房在招标建设单位时,市发改委已先期按照建筑面积确定了房屋销售价格,销售时不会出现多算公摊面积提高房价的可能,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概念解释:

什么是公摊面积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涞姆指羟揭约巴馇?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详细] 延伸阅读:

北京市建委近期政策

北京市建委:政策房出现群租要坚决清退 北京市建委:未售商品房须公示价格防捂盘惜售 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北京不会考虑购房落户政策

 

发表于2009-10-24
不顶不行 vq{!1i@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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