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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龙归城动工!!!

发表于2011-01-12
张广宁宣布开工。 记者庄小龙摄
万庆良致辞。 记者庄小龙摄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鞠杨)昨日下午,龙归保障房示范小区开工仪式在白云区太和镇隆重举行,该小区是广州学习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公共房屋建设管理成功经验建设的大型保障房项目。在仪式上,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宣布项目开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致辞。市领导张桂芳、苏泽群、陈如桂、简文豪,市政府秘书长谢晓丹,省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负责人出席了开工仪式。

万庆良致辞说,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全市住房保障受惠面不断扩大。在刚刚结束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的奋斗目标和美好愿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落实省委战略部署、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幸福广州”的重要举措。广州将以龙归项目开工建设为契机,科学制定住房保障“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大用地和资金保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各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把项目打造成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舒心、放心,早日过上安居、乐居的生活,以尽早实现古人所说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和愿望。

据悉,“十一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从7平方米(约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大幅提高到10平方米(约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实现“两级跳”,从家庭月人均收入390元依次提高到640元(年人均7680元)、800元(年人均9600元);共完成住房保障7.4万户,惠及人口约22万人;共建设保障房600万平方米,约8.07万套,其中,已建成105万平方米、1.2万套,在建495万平方米、6.87万套。               (下转A4版)

(上接A1版)昨日开工的龙归项目东临广从路(105国道),南近龙兴西路,西邻106国道,北靠黄兴田路。项目总用地面积34.5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2万套住房,居住人口约3万人,计划于2012年底前竣工。项目将供应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多种类型的保障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套数占一半以上。在“龙归城”项目的规划设计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一是公共交通从分散设置到统筹安排。“龙归城”将结合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统筹规划公交线路和站点,站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同时,将公交站点引入社区,首末站设置于区内商业裙楼下,站点设置与步行系统、过街隧道、过街天桥相结合,社区与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分钟,方便居民出行。二是配套设施从点状分布到网状覆盖。“龙归城”规划设计了齐全的教育、商业、医疗等配套设施,并在沿城市干道设置商业中心和商业小广场,把所有商业和服务设施集于一体,不仅满足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娱乐购物需求,更实现了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三是社区内交通从平面到立体。“龙归城项目”将设计立体的步行系统,作为连接市政交通、区内商业体和居住单元的纽带,社区内通过风雨走廊把各个广场及配套设施和商业场所连结,不仅适应了南方炎热多雨的气候,更充分实现了出行的便捷性与时效性。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龙归保障房项目于2010年初正式启动,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征地拆迁、建筑设计、规划报建、工程招标、资金筹措等大量建设前期工作。龙归保障房项目的开工,意味着市委市政府兑现了惠民承诺,为市民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据了解,2010年广州市共完成住房保障26230户,超出省下达的住房保障14400户工作任务的82%;新开工建设保障房项目12个,总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4.07万套,去年新开工建筑面积占“十一五”期间保障房建设总量的50%,圆满完成了去年初《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新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4万套保障房的目标任务。2008年住房调查在册的77177户低收入家庭中,已累计保障了68321户,完成了总目标任务的89%。

围绕300万平方米保障房建设的中心任务,针对保障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特点,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汶川灾区重建经验与保障房建设管理实际相结合,制定了工程建设“四控制一确保”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控制保障房建设安全、质量、成本和进度,确保阳光工程。通过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控制表,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并联作业、同步推进”的创新性工作格局。此外,市住房保障办内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外部则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廉政责任协议》,内外结合,将工程建设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的廉政责任体系。

发表于2011-01-12
好消息!
发表于2011-07-23
发表于2011-11-22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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