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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卷款潜逃 “亿元户”村岗厦爆欠债丑闻

发表于2010-11-03

开发商卷款潜逃 “亿元户”村岗厦爆欠债丑闻

www.fang.com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10-02-05 10:14:00 来源:广州日报 王纳
  [提要]岗厦股份公司股东文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股份公司前负责人和地产商搞集资建房惹祸上身,将架空层改成商品房卖,结果地产商卷款潜逃后,使4000万元的债务全部转嫁给了岗厦村的村民,使岗厦村民成为“冤大头”。

 

上图为岗夏村村委与叶女士1998年签订的关于辛诚花园的集资建房合同书。

爆料前村官与地产商搞集资建房岗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惹祸上身

福田中心区的岗厦村,因为旧改成就了近十个亿万富翁及20来个亿万家族,一直被网友戏称为“亿元户”村。而近日,这个“亿元户”村却爆出欠债丑闻,一宗房产诉讼败诉,一口气赔偿了4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

岗厦股份公司股东文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股份公司前负责人和地产商搞集资建房惹祸上身,将架空层改成商品房卖,结果地产商卷款潜逃后,使4000万元的债务全部转嫁给了岗厦村的村民,使岗厦村民成为“冤大头”。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事件回放

集资近千万为改建

诉讼缘起12年前,从2004年开始进行诉讼,前后经历了5年多审理,终于在去年底完成了最后的执行工作。

法院查明,1998年2月至1999年1月期间,李春花等7户购房人陆续与岗厦公司签订了集资建房合同书,约定其7户购房人向岗厦公司提供集资款,用于兴建“辛诚花园”,而该花园首层的部分门面将划归李春花等人所有。李春花等7户购房人一共集资了人民币980多万元。

但是,双方约定划给李春花等人所有的门面是由辛诚花园的架空层违法加建的,2004年政府机关责令岗厦公司自行拆除了这部分违法建筑。于是,出了钱却拿不到房产的李春花等人,只好将岗厦公司告上了法庭。

2004年该案已经提起诉讼,经过多次发回侦查和审理,终于在去年结束,7户原告一共获得了1300多万元的赔偿。法院认为,岗厦公司未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已建成的架空层改建为商铺对外出售,其行为应确认为无效。所以判令岗厦公司赔偿集资款项及50%的利息。

岗厦村民

合作建房没收过钱

以文先生为代表的几个岗厦村股东,把矛头直接指向了股份公司前负责人文某。他说,辛诚花园原来是10年前政府拆迁岗厦村民房后,补偿给股份公司用作自建村民拆迁户安置房用地的。当时该负责人决定用来与地产商合作搞商品房开发,可是却故意不去国土部门备案。

文 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个项目中,岗厦股份公司并没有收过集资建房一分钱,还最终承担了4000多万元的债务。因为当时的销售商品房款都是由合作地产商辛地达 公司收取的,而该公司的老总辛某携其所得的售楼巨款潜逃至今。而由于没有在国土部门登记备案,所以岗厦股份公司只好冤枉地承担了所有法律责任和赔偿。

岗厦股份公司的股东文先生昨天非常气愤地向记者爆料,在这起诉讼纠纷中,因为与岗厦公司合作建房的开发商老板辛某携其所得楼宇售楼巨款潜逃了,使销售商品房应付国家的税收、地价、工程费及人防费等债务,全部转嫁给了岗厦村股份公司。

“前一段日子,法院过来执行判决,一下子又从我们公司账号里挖走了1000多万元,到目前为止,岗厦股份公司整整赔偿了4000万元的天价债务,这些钱最终都是分摊到我们村民头上。”文先生说,“这4000万元包括商品房买卖的税收、地价、工程费、人防费和诉讼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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