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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事件维权浅议弱势群体

发表于2013-01-31

随着现代社会飞速的发展事件维权的人多起来了,弱势群体利益遭受侵害的问题相当突出,由此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权越来越多,弱势群体维权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引来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


对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事件维权公众普遍认为弱者的权利,社会应予以强力的维护。事件维权主要是由于弱势群体缺乏基本权利的保障和有效的利益表达手段,他们在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中处于


弱势地位。充分实现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应当享有的权利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题中之义,事件维权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亦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个根本目标。 尽管当前大家对弱势群体维权


有了一个普遍的认识,但是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事件维权:

第一,在维权中冲突事件频发。在城市建设中,“野蛮拆迁”行为并不少见, “强拆”“血拆”事件常常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在农村建设土地征用中,“强行圈地”行为也并非新鲜名词;在城市管理


中“暴力执法”行为也很常见;在劳动就业中,明显或隐形的“性别歧视”也并不是什么新问题,更不用提“拖欠工资”“不买基本保险”等等一系列问题。很多时候,这些问题在四处“维权”未果的情


况下,会衍生成一些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对社会安定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也影响社会的公正。

第二,维权方式极端。本身弱势群体就缺乏基本权利的保障和有效的利益表达手段,关系到他们重大利益的正当维权,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后,不惜采取跳楼、自杀等极端方式。类似事件的频发,在


一定程度上事件维权反映出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维权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弱势群体利益的漠视。 作为一名法律人,以法律的眼光洞察社会,思考我国法治进程


的点点滴滴,为推进依法治国竭尽自己所能。同情并扶助弱者,始终坚持帮助那些还在为权利而抗争的人,是我应尽的义务,在这一问题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政府和部门要依法。现实生活中,


很多直接损害弱势群体权益形成的热点问题,都与权力机关“恃权凌弱”和“与民争利”的不依法行为有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要继续推行依法实施纲要,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方向努力。同


时加强“维权”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维权”体系。加大对弱势群体利益的重视。 第二动用社会力量对弱势群体维权进行帮助,发展NGO,强化舆论督导,加强社会对公益事业的


认可,对弱势群体的帮助不是口号,是社会应尽的责任。社会公益组织应作为“社会良心”存在,发展公益诉讼是社会对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的有效手段。加强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更要帮助弱势群体合


法维权,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同时,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 推动新闻媒体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强大的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

第三加强司法援助。事件维权中司法机关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实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权利救助,如在维护其人身人格权利、劳动权利、诉讼权利等方面,在司法程


序上可以在受理、立案、诉讼费用的减免缓、生效案件的执行等方面给予救助,以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充分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理念。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常现象,对其


权益的维护应予以社会高度重视,这是社会发展的必需,也是社会良心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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