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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月1日起重新核税?!!!20%的个税是不是要开始征收了

发表于2013-04-17

近日,广州市有买家收到中介通知称,需抓紧交齐资料,要在4月25日前办妥递件完税手续,未能在此前完税的,自5月1日起重新核税,4月25日至5月1日间不能交契税

发表于2013-04-17

对此,广州地税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之所以有这个要求,是因为契税征收职能的划转,从目前的市局征收划转到各区分局,有关公告计划在本周四登出。该人士强调,这只是契税的职能划转,与“国五条”有关个税的规定没有关系。

不是很相信这个说法,大家怎么看的

发表于2013-04-17
引用:空中客1123 在2013-04-17 10:41:41写道:原帖
对此,广州地税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之所以有这个要求,是因为契税征收职能的划转,从目前的市局征收划转到各区分局,有关公告计划在本周四登出。该人士强调,这只是契税的职能划转,与“国五条”有关个税的规定没有关系。
不是很相信这个说法,大家怎么看的

 二手房计税评估系统每年都会定期调整,评估基数会根据市场价格作调整。

发表于2013-04-17

看不懂这个,但是如果说职能转变,这个一定有关系的

发表于2013-04-17

是啊,新房要转卖,不容易了

发表于2013-04-1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17 10:44:10写道:原帖
是啊,新房要转卖,不容易了

 不急着用钱,可以等过了5年再卖就行了

发表于2013-04-1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17 10:44:39写道:原帖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17 10:44:10写道:原帖
是啊,新房要转卖,不容易了
不急着用钱,可以等过了5年再卖就行了

 其实房子收楼的时候已经要两三年了,再等个2年就够了

发表于2013-04-18

非常有可能,毕竟这个政策拖了这么久也没什么动静

发表于2013-04-18
引用:空中客1123 在2013-04-17 10:39:57写道:原帖
近日,广州市有买家收到中介通知称,需抓紧交齐资料,要在4月25日前办妥递件完税手续,未能在此前完税的,自5月1日起重新核税,4月25日至5月1日间不能交契税。

 没听到这样的消息

发表于2013-04-22
引用:空中客1123 在2013-04-17 10:39:57写道:原帖
近日,广州市有买家收到中介通知称,需抓紧交齐资料,要在4月25日前办妥递件完税手续,未能在此前完税的,自5月1日起重新核税,4月25日至5月1日间不能交契税。

 非常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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