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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转让后又被抵押,我该怎么办?

发表于2008-05-27
2005年,我从一个亲戚处买了一所房子,当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到房产部门登记,也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6年,我这个亲戚为偿还债务将该房屋抵押给李某,而我却不知情。2007年,当我得知此房屋被抵押,且他们只有抵押协议,也没有到房产部门作抵押登记。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否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房屋的转让和抵押,在法律上哪个有效?烦请哪位律师帮帮我,万分谢谢!!!!!
发表于2008-05-27
你赶快与亲戚办理房产过户。
发表于2008-06-02
马上过户,是维护你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方法!
发表于2008-06-09
大家都无效,过户最有效.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未登记的物权不转移,因此,目前尽速过户是唯一正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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