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21户东堤水岸业主起诉开发商胜诉

发表于2010-03-17
21户东堤水岸业主起诉开发商胜诉

     
20082009年,前后5批共有21户位于广州越秀区大沙头东沙角路35号东堤水岸的业主委托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13710862950)起诉开发商,要求广州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直到取得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止。全部业主由越秀区法院判决一审胜诉,业主每户获判赔2050余万元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上升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