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全产假大对比最长一年 中国14周产假你觉得够吗?
- 发表于2012-04-19
引用:香水hu蝶在2012-4-19 13:05:40写道:原帖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亲们,发表下你们的看法吧。....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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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04-19
引用:香水hu蝶在2012-4-19 13:05:40写道:原帖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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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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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有多少女性能真的休足产假呢
- 发表于2012-04-19
引用:香水hu蝶在2012-4-19 13:05:40写道:原帖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亲们,发表下你们的看法吧。....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亲们,发表下你们的看法吧。....
- 发表于2012-04-19
引用:香水hu蝶在2012-4-19 13:05:40写道:原帖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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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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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母乳都吃不上
- 发表于2012-04-19
我有个公务员的朋友,他们的产假是休半年。
- 发表于2012-04-19
产假长了,男人们的压力可不小呀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我国拟将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单位可支付生育流产费用。原来的规定晚育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再增加15天。而意见稿中已无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晚育的妇女产假反而减少呢?
14周的假期,足够妈妈去照顾宝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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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1年产假。头6个星期可领取90%的工资,以后的33个星期,每周可领取最多112.75英镑,再以后的13个星期,不领取工资。
【法国】
妈妈生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20周100%工资的产假;生第二个孩子时,妈妈可以领取40个星期的100%工资;妈妈生的孩子越多,产假期间领取全额工资的时间就越长,同时享受的津贴/补助和税收减免就越多。
【德国】
享受每月最高1500欧元,67%工资的10个月产假。
【西班牙】
享受领取100%工资的是16个星期产假,之后的3周产假,不领取工资。
【古巴】
可以享受长达至少52周的全薪产假。
【美国】
可以享受12个工作周的无薪休假。
【日本】
14周,60%工资。
【韩国】
90天,100%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