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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哪些情况下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出租?

发表于2013-03-09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拖欠租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无约定则是超过6个月以上的;
4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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