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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验房师提醒

发表于2015-05-18

每到交房之际,业主们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前几日有业主这么一件事:某小区的业主的质量保证书没有盖章,也没有约定维修整改的时限。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怎样解决这样的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通过咨询了解到:如果购房置业者对房产的质量问题要求进行验房维修整改,这是完全正当的,一次不行可以多次,直至满意为止。开发商若不能满足买方(购房置业者)的正当要求,买方(购房置业者)可以提出赔偿或退房,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给买方在交房质量验收时参照用的,是否盖章都没有关系。《峻工验收备案表》没有规定必须给买方。   若合同没有就期日的认定做特别约定的话,该30日应为自然日,包括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即按照如上的文字描述,过年的几天法定假日也包括在30日内,应算进去; 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瑕疵修复责任的,尽管有约定时限,只要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修复,应认定其履约,况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并未就开发商逾期履行维修义务的情形约定违约责任;   若从法律关系上要求以春节前后装修公司的工人都不会上班为由,要求延长免责期,一般是不能成立的,但是,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均未对此期限做强制性规定,只要在合理期间内(例如期满后15天内、或者甚至由于施工问题、工序问题延长30天等等)履行,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业主购房并办理交接后发现的质量问题,最好及时予以修复,否则若业主入住以后造成更大损失,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责任。


1、一个合格的开发商应该具备五证二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2、收房时要有二书一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其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楼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这个验收表就说明其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楼。《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确保您顺利使用该房产及该房产内设备,并享受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服务的通行证。

广州纳居验房

网址:www.gznaj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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